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如果是暂时性的雇佣关系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在回家路上受伤就不负责任,因为不属于雇佣活动。如果是正式签订劳动关系,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上下班路上发生事故就要负责任。
(这个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有的人认为暂时雇佣关系也应该比照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也认定工伤。我认为不妥)
法律依据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
2004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这一规定被称为雇主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他情形。
在干活的地方受伤,那就不好说了。因为这种雇佣关系没有工作时间,很难证明工作已经结束。雇主怎么也得负责任。 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你得看是怎么受伤的,受的什么伤。如果是干活受伤,雇主就要负全责。如果他自己有过错的话,雇主就减轻或免除责任。
我认为这样的工作结束的途中这样受伤雇主不应当负这么大的责任。即使负责也是负一定的补偿责任,不是全部赔偿。但是毕竟是为你干活回去途中受伤的,你出于道义也应给与一定的补偿。 去探望下给点适当的补偿为好。不过你要是现在不出钱,以后他如果起诉你,法院最轻也会判你承担一定责任的。
以上意见希望采纳。
我请人家做事 人家在来的路上出车祸 我有责任吗出车祸跟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你无关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你不承担责任。
理由如下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
第一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你不是工厂老板,出车祸的人与你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所以没有法定赔偿义务。
第二、当事人出车祸,与你要求来你家没有必然联系,而车祸属于偶然的,出乎意料的事情,引起车祸的根源不在你。
我找的人和车去工地干活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我有没有责任?除非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你有能导致事故发生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的过错的话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一般情况下你是无责任的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因为交通事故更多的是第三方的责任或者意外
雇工人干活回家路上被车撞死亡,雇主要不要陪偿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雇佣活动”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该司法解释将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但其表现形式是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其意含糊不清,使人联想翩翩。 本人认为。该司法解释所示的从事雇佣活动特指是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上下班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地点不在工作地点,受伤时间也不在工作时间。其受伤并非是出于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也是与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行为无必然的、内在的联系,雇员身体受伤与其从事的雇佣活动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不能认定其是在从事雇佣活动。
我找别人车帮我拉人干活路上出车祸和我有关系吗有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不是太大。会负一定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的连带责任。
去朋友家帮忙,回来路上发生车祸,被帮人有责任吗?去帮忙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在回家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的路上发生车祸找人干活再来的路上发生车祸 ,是双方,或多方的车祸,那只是车祸各方的是事儿,与被帮忙的人没有关系。这与上下班的路上发生车祸的性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