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两者鉴定针对对象不一致。
劳动能力鉴定适用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的是工伤情况。鉴定结果等级一般比伤残高一点。 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你要向侵权人索赔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要做伤残鉴定。
我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完以后老板说他又买了平安的伤残鉴定我还用去鉴定吗需要。
一、首先要明白劳动部门组织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的评残和平安公司的评残是两码事。二、员工受伤后先进行工伤认定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待医疗结束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评级结果出来后伤者就可以和公司谈赔偿事宜。
三、如果公司又帮你买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了平安公司的意外险,那要看受益人是谁,如果受益人为公司评不评都可以,如果受益人是伤者那就大胆地去评,但不敢保证能评上级。四、平安公司一般不认可工伤劳动鉴定评的结果,平安公司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单独进行评级,往往比工伤评级的要严格。因此,去平安公司仍然需要评残。
认定工伤后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吗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的情况下。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是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二者是不一样的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其区别在于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劳动能力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当事人自行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跟伤残等级鉴定是同时进行吗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不可以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时做。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适用不同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的鉴定标准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由不同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的鉴定机构负责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不可以同时进行。
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凡是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均可以进行鉴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鉴定结果国家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明确规定,初次鉴定由统筹地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其它鉴定机构鉴定结论无效。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法律分析】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3、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4、标准依据不同。劳动能力鉴定除做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 了用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还有非工伤用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5、使用目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6、等级划分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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