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1.需要确定当初是否申请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了工伤认定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并拿到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就超出了一年的最长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认定申请,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请问二十多年前的工伤现在能向原单位要求赔偿吗?不能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也要求不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了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没有任何人,任何部门理你。
当年工伤就应该认定工伤,没有认定工伤就不存在工伤,认定工伤是有时效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的,你已经过了时效二十多年了。
以前的工伤现在能要赔偿吗?除非企业同意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否则话是不行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的。因为工伤认定时效是1年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超过就算自己主动放弃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发生工伤后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十几年前的工伤现在还赔偿吗【法律分析】:不能。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概念:是指职工因工死亡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的20年前的工伤还能索赔吗 ,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山东、湖南、安徽、江西等省规定,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即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