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需要赔偿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的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但是不需要原价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本案中员工存在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弄坏且不是有意的,能够不赔,不在工作期间而弄坏的,肯定要赔,其次是看被弄坏的东西的价值,价值大的,自己会赔就赔,价值大的,能够只赔一部份前提是要和单位商量,劳动者可以通过民间调解机构与公司调解,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一审结果不服还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损坏别人的东西是否一定要原价赔偿?损坏别人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的东西不一定需要原价赔偿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需要根据物品本身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财产损害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的赔偿根据相关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一般情况下不会按照原价,而是按照案件发生时的市场价,进行赔偿,如果是赔偿全部这个赔偿是不记损耗的按照全新价赔偿,赔偿后如果东西没有特定的那么物品归赔偿人所有,如果东西是特定的比如是限量版,或者是手机里有重要资料等等原物品所有权归被赔偿人所有。 还有就是未保价物品丢失或者损毁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资费的三倍。如果是未保价的贵重物品丢失的,可以要求原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不小心损坏超市商品,如何赔偿?在超市不小心损坏物品的处理方法:
如果被损坏的商品无法恢复原状,消费者应该按照商品的市场价赔偿;如果是可以修复的,消费者应按照修复所需的费用赔偿。如何处理这类纠纷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但从情理上讲,损坏东西应该由损坏人赔偿。消费者损坏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了商家的商品,商家要求赔偿是正常的,因为毕竟给商家造成了损失。但具体问题还是要具体处理,不能一概而论。如一些超市也有人性化的操作:市民购物撞碎一瓶罐头,而超市的理货员反过来向顾客赔礼道歉:“我们摆放货品时考虑不周到,给您带来了麻烦。”
超市目前损耗量比较大,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他们处理问题的前提是在假设顾客不小心的基础上,为实现顾客满意率和公司形象的高标准妥善处理,争取顾客的理解和满意为最大原则,公司的利益轻度损失为代价。一般对于可修复的损坏商品,不用赔偿。破损的商品可以返回供应商的(合作协议含有破损返回率),不用赔偿。价格比较低廉的破损商品,可以不用赔偿,价格比较高的破损商品,可成本价与顾客协商赔偿,破损的商品还具用使用价值的,低价处理给破损商品的当事人顾客。
加急::无意损坏他人财物该怎么赔偿无意损坏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他人财物赔偿:1、情节较轻的不小心损坏物品要求高价赔偿 ,处拘留五日,可并处罚款二百元;2、情节一般的,处就留七日,可并处罚款二百至五百元;3、情节较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挡处罚:处拘留十日,可并处罚款五百元;拘留十二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拘留十五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
法律分析
无意间损坏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应当要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无意间的损坏不属于有犯罪事实,不需要立案。司法机关在进行立案时,应当查明是否有犯罪的事实,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司法机关才会立案处理,立案条件缺一不可。然后无意间损坏他人财物的,这个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属于有犯罪事实,司法机关不予立案,当事人只需要进行赔偿。无意间损坏他人财物的应当赔偿,因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毁损的,当事人都有责任承担赔偿义务。当然,权利人放弃要求赔偿的除外。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