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双倍赔偿金的条件购买商品
双倍赔偿金的条件购买商品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双倍赔偿一般是双倍现金支付,也就是按原购买价的两倍进行赔付,双倍赔偿一般是在购买物有问题,以下分享双倍赔偿金的条件购买商品,一起来看看。
双倍赔偿金的条件购买商品1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双倍赔偿金的条件购买商品2
双倍赔偿金的适用条件:
1、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是消费者和经营者。
所谓消费者, 按 美国权威的《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是:“消费者是与制造者、批发商和零售商相区别的人,是指购买、使用、保存和处分商品和服务的个人或最终产品的使用者”。依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我国《消法》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是指为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可见,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不是为了交易,而是为了利用,至于消费者购买后是自用还是用于其他目的,则在所不问。这是理解“消费者”概念的关键。而经营者则是与消费者相对应的概念,它一般是指向消费者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其特征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
对于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实践中争议颇多。笔者以为,消费是由需求引起的,而需求本身就体现着消费者对一定经济利益的追求。对于知假买假者,只要他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不是专门用来做商品交易,他就是消费者。至于他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动机,则可能涉及道德问题,但不在法律调整之中。
2、发生在消费领域。
由于《消法》只是调整消费领域中的经济关系,所以惩罚性赔偿金只能在消费领域中适用。即一方为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另一方则为对方提供商品或服务,双方在这种过程中形成一种消费合同关系。可以说没有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消费合同关系,就不存在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
3、经营者有欺诈行为。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是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核心要件。所谓“欺诈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见《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
这个解释可作为认定欺诈行为的标准。如经营者提供的是假货、冒牌货、伪劣产品、欺骗性服务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都属于欺诈行为。须注意的是《消法》第四十九条只是要求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欺诈行为,但并未要求消费者有实际损失。因此,在消费过程中只要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即使未受损失也可主张双倍索赔。
双倍赔偿金的.条件购买商品3
哪些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呢?
我国民法将民事侵权赔偿金分为:约定金,法定损害赔偿金两种。其中,法定损害赔偿金又分为补偿性损害赔偿金、惩罚性损害赔偿金。而生活中的我们,大都只知晓 “补偿性损害赔偿金”,既损害多少赔偿多少,对惩罚性损害赔偿金知之甚少。尤其是一些欺诈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不是按照损失的实际大小,而是实际损失的双倍、多倍赔偿。
法律上所说的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的行为。根据这样的描述,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此外,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 或服务时 , 如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 而 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 也 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五)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如果商家存在以上行为的,消费者就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法有没有规定损坏别人东西要双倍赔偿,不是故意损坏的没有这样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的规定。
只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下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消费者才可能得到双倍赔偿。
劳动法规定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该如何赔偿因员工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了经济损失的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个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劳动者过失造成损失劳动者因故意或过失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员工是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应当按实际价值赔偿。如果是不小心造成的公司财物损坏,可以与公司协商处理。如果公司有明确的损坏财物赔偿制度,则按制度规定赔偿。公司发放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扣减员工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出现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消费者买到破损商品可以索要10倍赔偿吗消费者买到破损商品可以索要10倍赔偿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一般商品是一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损坏物品要求赔偿双倍赔偿 :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