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一、下岗工人补助 1.有条件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的发放生活费; 2.达到 提前退休 年限自行选择 退休 ; 3.达到提前或正常 退休年龄 个人勉缴 养老金 。 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规定 1.下岗职工(男、女) 工龄 达到30年以上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全日制毕业包分配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2.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 退休工资 发放。 3.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被单位辞退失业金补偿标准公司辞退员工要符合法定条件才有补偿和失业金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失业金是需要非本人意愿所导致的中断。因为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各种情况将不会支付失业金。因为这些情况并不是属于非因本人的意愿所导致的工作中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国家下岗工人失业补助金是什么标准,国家有相关文件吗?首先要对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你讲:失业金不是仅仅针对下岗工人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的,而是面对失业人员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的过渡性经济保障,最多工龄也就是领取24个月。
关于你问国家文件就是《失业保险条例》,但是具体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的失业金标准国家全部下放给省市自己立法确定的;
一般的就是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前12个月),后12个月就要在前12个月的标准上再以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
下岗职工问题最早出现于90年代初期,当时还不叫下岗,有的地方叫“停薪留职”,有的地方叫“厂内待业”,有的叫“放长假”“两不找”等等。90年代中后期,下岗职工问题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开始突显,并且引起社会各方面普通的广泛关注。下岗职工问题集中在这个时期出现,是我国经济发展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是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的一种客观反映。
2.其历史根源在于以往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
3.是重复建设、盲目建设的直接后果。
4.是企业经营机制深层次矛盾的突出反映。
5.是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总之,出现职工大量下岗的现象,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必然反映,是我国经济发展多年积累的诸多深层次矛盾的综合结果,也是在现有国情下,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没有这个过程,国有企业就无法摆脱困难,更无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长远看,随着改革深入、科技进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力的相应调整与流动也会经常发生,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下岗分流虽然会给部分职工带来暂时的困难,但从根本上说,这是前进中的问题,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下岗职工的经济补偿金都包括什么?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按照12年计算)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按12年计算)
建议你们最好跟员工协商解决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如果处理不当的话,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赔偿金。第一点 工龄的计算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 工龄只能算12个月,小于或等于12年的按实际工龄计算 但是改制情况下可以跟上级主管部门国资委争取更高的合理补偿,有些公司的员工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 也可以争取到用实际工龄计算。
第二点 月平均工资的计算
月平均工资=全年取得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车补+通讯补贴+物价补贴+其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他特殊性支出(比如公司不给休年假或产假而支付给你的补偿都算)/12 (工会支付的节日福利不算)
当你的这些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 只能按当地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你的月平均工资 没有超过的 就按你的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点 举例:
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08.7.1-2009.6.30期间使用)的3倍是2218*3=6654元
假设你的所有工资相加平均后7000元/月
你工作10年的经济补偿金=6654*10=66540元 (无区别)
你工作15年的经济补偿金=6654*12=79848元(按劳动法)
你工作15年的经济补偿金=6654*15=99810元(按公司内部补偿方案,工龄超过12年的也可按实际工龄计算)
另外说明 如果你取得后者99810元经济补偿 其中79848元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剩下的19962元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应交个税=(19962-每月扣的公积金社保-个税起征点2000)/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销公司后职工的补偿标准是多少?经济补偿
按
劳动者
在本单位工作的
年限
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标准
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按一年计算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不满六个月的下岗职工补偿标准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工资
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前
十二个月
的平均工资,按
应发工资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