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的步骤:一、权利人已经收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包括下列: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支付令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公证机构制作的依法赋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3、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的仲裁裁决书;4、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书)。二、在申请执行民事判决书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书、裁定书强制执行时,需要先去找主办案件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那里索要一份证明民事判决书生效的证明;2、在申请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或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时,需要复印已经向当事人送达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了公证文书或仲裁裁决书的回执。三、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期有诉讼保全措施的保全裁定书。四、到法院立案室咨询,是否先要到法院执行局(有的地方需要先去,有的地方不需要),如果是要到执行局,就直接去执行局找到内勤或书记员,告知需要立强制执行案件,咨询索要表格,然后到立案室办理立案手续,不需要到执行局的,直接在立案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原件、身份证明由立案室人员审查后,填写申请强制书,一定将自己的联系方式注明方便联系到自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受理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2、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4、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5、法律依据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怎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分析】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怎样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 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使用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