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
一、司法鉴定的方法有哪些
1、司法鉴定的方法包括司法鉴定 :
(1)药物分析法。应用分析化学的方法来确定受控制物质的存在并量化这些物质司法鉴定 ;
(2)法医化学法。涉及到对化学物质的识别和分析;
(3)微量分析法。采用显微法等来检验头发、纤维的微量物质;
(4)枪弹检验法。对武器发射过的子弹、子弹壳及各种枪支弹药的检验;
(5)潜指印检验法。检验犯罪现场提取的指纹。
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司法鉴定 ,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五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二、司法鉴定的作用是什么
司法鉴定的作用包括:
1、构建和谐社会。司法机关是维护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部门;
2、可以印证和判定证据。司法鉴定机构不仅可以利用科学技术来对各种材料进行鉴定还具有对证据进行印证和判定的作用;
3、有效化解纠纷讼争。
司法鉴定有哪些对于 司法鉴定 有哪些司法鉴定 的回答如下司法鉴定 : 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 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 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 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二、 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 轻微伤 鉴定司法鉴定 ,或称伤情鉴定; 2、 伤残 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 工伤事故 伤残、意外伤害伤残、 故意伤害 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司法鉴定 的关系鉴定; 4、 医疗纠纷 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的合理性判断; 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 8、致伤物推断或损失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者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9、后期治疗项目评定:损伤经治疗后是否需要二次手术及医疗依赖的评定; 10、 医疗费 审查:损伤后所支付的医疗费合理性审查; 11、骨龄鉴定:是否达到成人年龄; 12、性功能鉴定:是否能进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等案件中的血痕、毛发、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齿等生物检材的DNA分型检验进行个体识别、确定身份。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 各类食物、毒品、药品、农药中毒,各种有毒动、植物中毒,气体中毒等。 七、微量物证鉴定 各类非金属物、金属物成份鉴定。
司法鉴定是什么意思亦可称为生物物证,是指以机体某种组织、毛发、血液或其他体液作为检材和样本,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司法鉴定 :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等。DNA亲子鉴定技术(也称父子鉴定)极大地推进司法鉴定 了亲权鉴定,它以DNA作为遗传标记来判断“父亲”或“母亲”与子女是否存在亲生关系。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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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怎么做司法鉴定怎么做它的步骤是怎样的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司法鉴定 ,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司法鉴定 :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司法鉴定 ,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司法鉴定 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