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来承担。在法院判决书下达前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 ,就应当明确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 ,不服从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 的判决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 ,拒不执行的,一旦法院启动强制执行,所产生的费用,则应该由违约方来承担。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四条 代履行费用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并由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预先支付。被执行人未预付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费用强制执行。代履行结束后,被执行人可以查阅、复制费用清单以及主要凭证。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支付强制执行案件中法院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 ,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有什么标准标准?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综上所述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但是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要根据执行金额确定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 ,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 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 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