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的部分为由而拒绝。如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和车主,在驾驶员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受害人所承担的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就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这类纠纷一般发生在合伙,公司联营中。如甲、乙合伙开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了一家手饰店,不久向丙借债2000元,后因经营不善解散,那么丙可以向甲、乙中任何一人提出归还其2000元的要求,而甲、乙则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另一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连带赔偿责任就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合同义务人要求权利时,任何义务人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合同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合同义务承担范围的部分法律要求。这类纠纷一般发生在合伙,公司联营中。
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民法总则》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民法总则》和《担保法》均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了连带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追偿。根据连带责任的过错原则,连带责任的承担可按因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划分和判定,既可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也可承担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连带赔偿责任和补充赔偿责任的区别1、赔偿顺序不同。
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补充赔偿责任的顺序是主责任人不能承担赔偿时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由与其有特定联系的人予以承担赔偿责任。
2、责任划分不同。
连带责任为数个独立的给付责任,是复数之债,无主次责任人之分;补充责任也是复数之债,但有主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的划分,其中的补充责任是依附于主责任才成立的。
3、责任成立条件不同。
连带责任须在法律有明文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时才可成立;补充责任是基于与主责任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或因为存在某种与债务相关的过错而承担补充清偿的民事责任,不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的明确约定为成立的要件。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是指因同一债务,在主责任人财产不足给付时,由补充责任人基于与主责任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而承担补充清偿的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
连带责任构成要件: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诸如合伙内的各合伙人,共同侵权的各侵权人等,另一种是补充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如保证合同中的主债务人和保证人。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
3、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其客体必须是物。由于所履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因而这种客体在客观上是可分别承担的,而不应是特定的。
4、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补充责任
连带赔偿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有什么区别连带赔偿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的三大区别:
一、责任不同:
1、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明示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
2、连带赔偿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体关系不同:
1、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连带债务的债权人,得对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连带责任。
2、连带赔偿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三、成立条件不同:
1、连带清偿责任的成立条件:一是法律的规定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二是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所成立的连带清偿责任当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连带债务,即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和商法所规定的连带清偿责任。
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此为一般规则。
连带赔偿责任是比轻的责任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连带赔偿责任的成立条件: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扩展资料:
连带赔偿责任可以分为法定连带责任与约定连带责任:
1、法定连带责任:连带赔偿责任虽对债权人有利,但对债务人,无疑是一种加重责任。所以《民法通则》规定,承担连带责任,须由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多数人之债务是以按份责任为基本清偿原则的。
2、约定连带责任:是依照当事人之间事先的相互约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由于债务人约定加重自己的责任的情形毕竟不多,故连带责任的承担大多数来自法律的规定。
3、法定连带责任与约定连带责任除了产生的原因不同外,还有连带责任人主观因素的区别。
法定连带责任均为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如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于该代理人和第三人主观上都有过错,所以《民法通则》第66条第二款规定了两者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约定连带责任的承担不一定要求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仅以事先约定为准。如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就主合同提供担保,保证人主观上并无过错,只是基于保证合同中的约定而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连带清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