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一、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1、营运车辆停运费赔偿标准是根据这辆车的停运损失来进行赔偿的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也就是受害人被损的车辆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如果是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是旅客运输的经营活动,在出现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造成的误工损失,需要责任方来赔偿。营运车辆的误工费等于务工的收入乘以误工的时间,误工的收入是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进行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营运车辆的营运损失是否赔偿解答营运车辆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的营运损失应该赔偿。交通事故后车辆停运损失根据受害人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因遭受损失而无法进行运营活动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通常就是因为交通事故减少的收入。这部分赔偿费用应根据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交通事故营运车辆营运损失赔偿法律问题【法律分析】
车辆停运损失费(营运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曰停运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十五条规定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根据以上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停运期间所导致的合理营运损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的。
交通事故中车辆停放损失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营运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车辆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的停运损失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按照通常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的运营收入情况来确定赔偿数额。对于通常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的运营收入情况,由车辆运营人承担举证责任。即车辆运营人要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停运营运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 的时间内可以获得的合理收入部分。《最高法院关于 交通事故纠纷 的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因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