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用降薪的方式裁人
1、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报酬的老板用降薪的方式裁人 ,但是公司违法劳动合同降职降薪老板用降薪的方式裁人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一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老板降工资想员工走人?老板降工资想要让员工走人老板用降薪的方式裁人 ,这说明这个老板人品还不错老板用降薪的方式裁人 ,并没有采取极端而且直接裁员老板用降薪的方式裁人 的方式减员,只用用一种逼迫式的方式,让有本事,有能力的人另谋高就,而愿意留下的老板也没有做出任何讨厌的做法,所以,降工资也是逼不得已,如果前期老板对员工不错,留下来和老板共同进退,如果,实在因为工资低可以选择离开,这就是适者生存。
公司以降薪的方式进行变相裁员调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老板用降薪的方式裁人 ,应经劳动者同意老板用降薪的方式裁人 ,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老板用降薪的方式裁人 ,另外未依法购买社保、未依法支付加班费均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老板用降薪的方式裁人 你可书面要求公司更正,否则,你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更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