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这个意思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出示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的事故责任书有一方不认可然后申请了行政复议之后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交警部向事故双方的当事人发送的通知书。
这种情况你就只能等行政复议后的结果了,但是你如果不认可复议后的结果也可以拒绝签字。
这个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是指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事故中队民警做出的事故责任划分认定书如果双方有异议或者一方有异议,那么需要在十五天内向这个中队的上一级交警大队或者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就是重新做责任划分的意思。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怎么才知道对方有没有复核?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方申请复核的,会由处理你事故的交警通知你给你发< 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如果通知不到你会给你邮寄到你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怎么才知道对方有没有复核?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方申请复核的,会由处理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你事故的交警通知你给你发< 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如果通知不到你会给你邮寄到你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受理通知书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可以在签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第五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受理通知书多少日内对该案做出结论?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可以在签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复核受理通知书 ;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第五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