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
不一定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 的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 ,得报警,看交警的认定结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视作工伤,也就是说,交警认定自己是次责及以下的,且在上班的合理线路上的,可以视作工伤。
如果是工伤,可以向厂家申请工伤,如果有社保,相关治疗费用由社保支出,如果没有社保,相关治疗费用由企业承担。另外,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在上班途中被电瓶车撞伤能够定为工伤吗在上班途中被电瓶车撞伤能定为 工伤 。按相关规定,如果上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伤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 的情形,本人不负 交通事故 的主要责任的,按工伤进行处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 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 他情形。
请问上班途中电动车相撞负主要责任算不算工伤?上班途中发生电动车相撞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 的交通事故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 ,并被交管部门认定为负主要责任的;是不能被工伤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 :在上下班途中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