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1、实际损失乘以在某公司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的投保金额与总投保金额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的比就行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了。但是由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比C公司的保险金额要小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根据损失补偿原则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这里C公司的保险金额只能以62计算
A 30X55/(55加60加62)
后面的两道题真还不会算
海商法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中计算单位的疑问以重量计费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单位为0.5千克,不足0.5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的,按0.5算;超过0.5不足1千克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的,按一千克算。如果没千克的货物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一体积重量计费。
《道路货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损失金额大于保单责任限额时,如何计算免赔额及赔偿金额?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你问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的这个题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无非是想问赔偿限额是否包含免赔额的问题。我们国家很多保险合同都是没有明确的,所以,保险公司为了尽量减少赔偿金额,一般会这样解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
因为赔偿限额为30万元,损失金额为40万,所以免赔肯定适用10%,所以赔付金额为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30万元×(1-10%)=27万元。
但是,如果我是被保险人我会要求这样解:(而且我可以证明保险公司的计算是有问题的)
损失金额为40万,故绝对免赔应为“损失金额的10%”,即免赔为40万×10%=4万元,40万元-4万元=36万元,因36万元大于30万元,所以应按30万元赔付。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运输合同违约如何计算赔偿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运送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本意见所指货物运输合同不包括由《海商法》调整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一、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 (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 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 3、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及时提货、支付运费、负检验义务等。 (二)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运输合同通常是标准合同,基本形式有托运单或者货物运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托运人享有法定的单方的合同变更、解除权,但对变更、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应当予以赔偿。 (四)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指具有独占地位以及其提供的服务具有公用事业性质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五)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由于运输行业的特殊风险,法律对承运人的某些权益予以特殊保护。故除合同法外,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的,应当遵循普通法和特别法的适用原则。 二、关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一)承运人、托运人均可成为适格原、被告; (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情况下,托运人起诉与其签订合同的承运人的,应将损失发生区段的承运人列为共同被告; (三)托运人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适格被告仍应为托运人而非受让人; (四)收货人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可列为案件第三人。 三、关于实体审理的若干问题 (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 承运人证造成的,不承担损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害赔偿责任。 2、举证责任:托运人对其与承运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以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承担举证责任;承运人对《合同法》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3、赔偿额的确定: (1)约定标准。即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了赔偿数额或计算方法的,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赔偿数额;(2)法律规定的补充标准:一是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二是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认;三是依照上述方式仍不能确定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有关海洋、航空承运人责任的国际公约和赔偿标准海洋运输看一下《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后面两个是以《海牙规则》为基础的,《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是最低限度的,责任制为不完全的过错责任制,但是到《汉堡规则》采用过失推定制,即在货损发生后,首先推定是承运人有过失,如承运人主张自己无过失,则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 《海牙规则》规定船东或承运人对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件或每单位100英镑或相当于100英镑的等值货币。《维斯比规则》将最高赔偿金额提高为每件或每单位10000金法郎或按灭失或受损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30金法郎,两者以较高金额的为准。同时明确一个金法郎是一个含有66.5毫克黄金,纯度为千分之九百的单位。《汉堡规则》再次将承运人的最高赔偿责任增加至每件或每货运单位835特别提款权(这个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我也不清楚是神马概念)或每公斤2.5特别提款权,两者以金额高的为准。有影响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是以《华沙公约(1929年)》为中心的华沙公约体系。其中以《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的适用最为广泛,已经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认可。这两个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
1.公约的适用范围
关于公约的适用范围,《华沙公约》与《海牙议定书》的精神是一样的,只是措辞稍有不同,它们都规定公约不仅适用于商业性的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还适用于包括旅客、行李在内的其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他取酬的和免费的国际航空运输,但邮件和邮包的运输因为另有国际邮政公约管辖,所以不适用。
所谓国际航空运输,按照《华沙公约》的规定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一个:
2.航空运输期间
航空运输期间也是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货物交由承运人保管的全部期间,“不论在航空站内、在航空器上或在航空站外降停的任何地点”。但对于在机场外陆运、海运或河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的灭失或损坏,只有当这种运输是为了履行航空运输合同,或者是为了装货、交货或转运时,承运人才予以负责。
3.承运人责任
与《海牙规则》相类似,《华沙公约》制定时由于航空运输仍处于发展的初期,技术水平有限,因此也采用了不完全的过失责任制,即在一般问题上采用推定过失原则,一旦出现货物损失,首先假定承运人有过失,但如果承运人能够举证说明自己并无过失,则不必负责。但当承运人的过失是发生在驾驶中、飞机操作中或者在领航时,则承运人虽有过失,也可要求免责。《海牙议定书》保持了过失责任制的基础,并顺应历史的潮流取消了驾驶、飞机操作和领航免责的规定。
与同时代的海运公约所不同的是,《华沙公约》根据航空运输的特点明确规定了承运人对货物运输过程中“因延迟而造成的损失应负责任。”这在当时在极有远见的。
《华沙公约》同样也对承运人的责任限额做出了规定,并明确“企图免除承运人的责任,或定出一个低于本公约所规定的责任限额的任何条款都属无效”,这样避免了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中随意增加免除或者降低承运人自身赔偿责任的做法。《海牙议定书》只是增加了承运人对旅客的赔偿责任,对货物的责任限额不变。
4.索赔和诉讼时效
对于索赔时效,《华沙公约》分成货物损害和货物延迟的情况区别对待。前者索赔时效是7天,后者的索赔时效是14天。《海牙议定书》对此作了全面的修改。将货物损害时的索赔时效延长至14天,将货物延迟时的索赔时效延长至21天。
至于诉讼时效,《华沙公约》规定的是两年,自“航空器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应该到达之日起,或运输停止之日起”。《海牙议定书》对此未加修改。
航班延误赔偿怎么算?航班延误赔偿计算:购买航班延误保险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的根据合同约定计算赔偿即可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没有购买航班延误保险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的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可以要求航空公司退票或安排其他航班,并赔偿交通费、食宿费等额外开支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承运人赔偿计算题 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