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昨日下午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聂树斌家人委托律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其中提出7项赔偿申请,金额共计13919156.80元,标志着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的国家赔偿程序正式启动。
正义猫注意到,申请中有1200万元属于精神赔偿,如此高额的精神赔偿在司法界也是相当罕见的,那么1200万赔偿究竟高不高呢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
聂树斌于1994年9月被传唤拘留,1995年3月被控诉强奸杀人罪,同年4月5日被河北省高院判决死刑,4月27日被执行枪决。
2005年,犯多起强奸杀人案的王书金落网,供述聂树斌案其实系他所为。在种种干扰和耽搁下,直到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庭才宣告聂树斌无罪。
聂树斌家人认为,受害人在错拘、错捕、错诉、错判阶段,人身自由、个人名誉和生命均受到严重侵害,给家人在精神上造成巨大伤害。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河北省高院应对聂树斌案尽赔偿义务。
聂树斌家人表示,自己遭遇的痛苦和折磨难以想象,因为聂树斌案,聂家一直在社会关注的风口浪尖上,家人多次申诉未果,不断燃起希望,又不断遭受残酷打击,聂母常在儿子的坟前大哭,聂父还因此大病一场,而聂家只有一个儿子,无法再续香火。
事实上,赔偿超千万的国家赔偿并不是第一次,钱仁凤案、陈满案、念斌案申请赔偿均在1000万左右,只不过精神损害赔偿的申请与判决金额往往存在很大差距,具体计算方法还需要和河北高院详细沟通。
目前,河北高院已正式受理聂树斌案国家赔偿申请,按正常的程序,接下来承办法官会跟聂树斌家属和律师联系,组织国家赔偿的听证会,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要求,应该在60日内出具国家赔偿决定书。如果当事人不满意,可在决定书做出后一个月内向最高法院申请重新做出国家赔偿决定。
盘点各大冤案国家赔偿情况
1、赵作海案 索赔100万
1998年2月,河南商丘一村民失踪数月,一年后该村挖出一具无头尸体,警方认定为失踪者的尸体,迅速锁定与受害人有矛盾冲突的赵作海,在刑讯逼供下赵作海认罪,赵作海被判死刑缓刑。
2010年4月,已经被“杀害”的村民突然回家,当初他在砍了赵作海的脑袋一刀之后,害怕报复逃走了,并非被赵作海杀害。2010年5月,赵作海被河南省高院宣告无罪释放。坐了12年冤狱的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100万,最终获赔65万。
2、呼格案 索赔372万
1996年,呼和浩特一女子在厕所被奸杀,蒙古族男子呼格吉勒图发现后报警,但被警方主观认定为疑凶,在刑讯逼供下,呼格吉勒图认罪,被内蒙古高院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2005年,作案21起,奸杀9名女子的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厕所奸杀案系他所犯,却受到先前办理呼格案专案组人员的干扰。
直至2014年12月,内蒙古高院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并彻查严处了参与呼格案的专案组成员。2015年,呼格吉勒图父母申请赔偿372玩,最终获得国家赔偿205万。
3、张高平叔侄案 索赔702万
2003年,张高平叔侄开货车从前往上海,中途捎带一位女孩去杭州,第二天女孩裸死在钱江三桥附近,张高平叔侄被逮捕。经刑讯逼供两人认罪,被浙江省高院分别判死缓和有期徒刑15年。当时办案人聂海芬号称“浙江女神探”,在面对央视采访时说,此案无懈可击。
2005年,浙江女大学生被出租车司机勾海峰杀害,通过DNA比对勾海峰的DNA与2003年被害女孩指甲上提取的完全匹配。勾海峰于2005年被草草处以枪决,办案人正是女神探聂海芬。
2013年3月,浙江省高院宣告张高平叔侄二人无罪。叔侄二人蒙冤十年,索赔702万,最终裁定国家赔偿221万。
4、钱仁凤案 索赔955万
2002年春节前夕,云南一家幼儿园发生投毒案,三名孩子中毒,其中一名抢救无效死亡,负责照看孩子的17岁女孩钱仁凤列为疑凶,在警方刑讯逼供、伪造证据下,钱仁凤因未成年被判无期徒刑。
历经长达14年的申诉之后,云南省高院最终宣告无罪释放。钱仁凤含冤入狱14年,曾索赔955万元,2016年11月,钱仁凤获得国家赔偿172万元。
5、陈满案 索赔966万
1992年12月,海口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与死者有矛盾纠纷的陈满被警方列为疑犯,在刑讯逼供下陈满认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因物证丢失,陈满屡次上诉被驳回。2016年2月1日,最高法指令浙江高院异地再审陈满案,陈满被宣告无罪。
陈满蒙冤23年,出狱后向海南高院提出966万赔偿。2016年5月,海南高院向陈满支付275万赔偿。
6、念斌案 索赔1500万
2006年7月,念斌邻居家两名小孩食物中毒死亡,警方怀疑投毒者是念斌,案件历经8年审查,念斌曾4次被判处死刑。
2014年8月,因警方存在刑讯逼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念斌被宣告无罪。2014年12月,念斌向福州中原提请国家赔偿15000万,最终获赔113万。
7、许金龙案 索赔3300万
1994年1月,莆田县村民在家中被捆绑致死,侦查人员根据足迹锁定嫌犯蔡金森,蔡金森在刑讯逼供下,供述与许金龙等三人共谋抢劫杀人,为了尽快结案当地警方不惜编造大量伪证,对其家人下手逼迫认罪。1999年,四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前后共在监狱渡过了22年。
2016年2月,福建省高院许金龙案,因缺乏实物证据支持,判定四人无罪释放。2016年6月,许金龙四人向福建省高院申请3300万国家赔偿。
聂树斌案以及上述几起冤案,均与警方的刑讯逼供、伪造证据,以及司法机关的审判制度有关,我们应该深入分析侦查制度、刑事辩护制度以及审判制度,警方为求破案急功近利,长时间的疲劳讯问、夜间讯问,甚至刑讯逼供,一旦案件被宣告“破获”,尚未等到法院裁判,侦查人员已经立功授奖,而法院很多时候只能无奈地吞下侦查机关做出的“夹生饭”。
而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所做的工作有限,无法接触到关键性的证据,上下级法院的审判和撤销机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容易导致当事人的申诉愿望被无限搁置,造成上访事件时常发生。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人死了给再高的赔偿又有何用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虽说每个时代都有冤假错案,但中国当前正处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需要不断完善刑侦、审判、司法体制,尽量避免冤案的发生!对于判死刑的犯人,应该慎之又慎,不可酿成千古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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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几年前的冤案,主案未结,能申请国家赔偿吗1、“10几年前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的冤案,主案未结,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1)主案是否审结,与能否申请国家赔偿没有关系:只要现有证据已经能够证明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他没有犯罪的,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2)但是,申请国家赔偿是有时限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也就是说: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他应在拿到释放证明之日起2年内申请国这家赔偿。逾期不申请的,不能再请求了。
2、“请问这样的情况现在能申请国家赔偿吗”:我认为不能了,超过时效太长了。
3、“不明不白的放了出来”:只要是公安放了出来,就已经说明是无罪的了,公安的释放证明就是证据。
30年前的冤案致死,现在平反了,政府能提供那些补偿?从平反日期开始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申诉赔偿。
如果上面一直拖着不办,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你就可以无限期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的继续申诉赔偿。
被羁押27年最长时间冤案,换来一句道歉,能拿到700万赔偿?在千禧年前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因为当时的设备以及科技受限,以至于很多的案子可能都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就结案了,也正是因此导致有许多无辜的人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和人生。本来是无罪的却被判成有罪,这其中就包括张玉环一案,在二十多年后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他终于能够洗清自己的罪名了,于是在出狱后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他申请了赔偿金。
毕竟自己是被冤枉的,这么多年过去已经有很多事情不可挽回了。张玉环和相关人员在处理完手续和事情之后就准备回家了,来自江西的他已经快有将近一万天没有走过老家的路了。当初他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多年后才能够回家,在九三年的一天,在村附近的水库中发现了失踪的孩子的尸体,悲痛欲绝的两家人立马报警并且开始调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是经过法医验尸发现,案发现场不是水库,这两孩子不是淹死的,而是一个被卡死、一个被勒死的。对于这样的结果让很多人都觉得毛骨悚然,毕竟这个手段太残忍了,谁会有这么恶毒的心思呢。于是在经过核对和查验后,警察觉得很张玉环有很大的嫌疑,就传唤了他。当时因为有证人和张玉环的行动轨迹,尽管证据确实不够但是依旧被抓入监狱。十分冤屈的他就开始一直申诉,终于在二十多年后申诉成功。
得知这个消息的张家人简直是高兴坏了,而且在酒店内弟弟早就开始等待张玉环的到来。很多年没变的兄弟二人抱头痛哭,在稍微修整之后坐车回到了老家。而老母亲以及前妻和孩子都在家里等着他回家。于是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和音乐中,穿着喜庆的张玉环终于到了家,一家人拥抱在一起失声痛哭。张玉环看到自己的孩子和好久不见的家人着实是感慨万千,谁也没有想到当时一别竟然会间隔这么多年再见。还好最后还在平冤昭雪安全的回到了家里。对于这个团聚,一家人等了二十几年。
那么身为张玉环曾经的妻,她说在这些事都稳定之后打算和张玉环正式的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在这二十几年里有一个男人一直在和她一起生活而且帮助她养孩子也有了非常深厚的感情。所以打算正式和自己的这个丈夫结婚,那么张玉环在出狱后就开始申请土地和赔偿金。并且自己也已经没有什么收入来源,也是希望能够尽快的适应和融入社会。还好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加上各种审查手段都有了很大的改进,所以说以后这样的情况几乎就会很少有再发生。这样的遗憾也是让人觉得唏嘘,不过相信有关部门会做出相应的补偿的。
国家对错案与冤案的赔偿法律分析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在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情形下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应给与申请赔偿的请求人国家赔偿,两月内决定,十日内通知。上一级机关处理复议,逾期不决定则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书面审查并决定。以支付赔偿金为主,可恢复原状则复原,每日赔偿金以全国上一年度的日均收入计。精神损害需道歉恢复名誉,后果严重的,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二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往的冤案错案是否有得到赔偿的国家赔偿申请案例中法官说:"1995年出台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申请赔偿时效为2年,已过时效(过期)的不预赔偿"。问题是:2年的所谓时效是哪里来的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
冤案即:国家政府某机关包括、公安、法院等对公民人身权、合法财产的严重侵犯,即剥夺或侵犯92年冤案申诉成功赔偿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包括其合法财产及参与社会公平竞争、个人经济发展及生活、学习等一切合法权利。
1995年出台的《国家赔偿法》中确有规定,申请赔偿时效为2年,但问题是:1、很多冤案是发生在1995年出台的《国家赔偿法》的2、3年前,照这个逻辑这些冤案的索赔不都过期了吗?!2、1995年以前根本就没有这个国家赔偿法,事实是根本就谈不上1995年出台的国家赔偿法中所规定的“过期”二字,既然事实上不存在“过期”的问题,就得依法赔偿!3、退一万步,就算符合1995年出台的国家赔偿法中“过期”不予赔偿的规定,那么请问:不予赔偿的决定为何按1995年出台的国家赔偿法执行,而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赔偿却为何不按照这个1995年出台的国家赔偿法执行?!逻辑混乱根本不通,严重的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