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金由谁计算
劳动者在认定为工伤后,所要追偿的工伤赔偿金,该由谁来支付呢关于 劳动者工伤 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一、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的项目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 劳动能力鉴定 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工伤赔偿金由谁计算 : (1)工伤医疗费;(2)辅助器具配置费;(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5)生活护理费;(6)丧葬补助金;(7)供养亲属抚恤金;(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康复性治疗费用;(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1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工伤赔偿金由谁计算 :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 解除劳动关系 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 未参加工伤保险 的,在此期间 职工发生工伤 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 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由谁支付工伤工伤赔偿金由谁计算 的赔偿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金由谁计算 的。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伤残赔偿金由谁赔,单位还是保险公司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赔偿金由谁计算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与单位共同赔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赔偿金由谁计算 的,均由单位赔偿。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拓展资料
职工工伤赔偿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受伤害职工在本市参保且已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医疗期届满; 3、已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自愿不做劳动能力鉴定; 4、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二)所需资料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本;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 8、视情况提供其工伤赔偿金由谁计算 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当场又不能补正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机关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3、社会保险机构审核材料,认为有需要的进行调查取证; 4、审查核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