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12
102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山东、湖南、安徽、江西等省规定,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医疗费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
老工伤赔偿标准

您好,关于“老保工伤赔偿标准”这个问题,我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的解答如下:《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老工伤赔偿标准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已经退休,退休前的工伤有什么赔偿?

法律分析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在退休之前鉴定为工伤不算是退休人员返聘的工伤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所以单位应按统一的标准支付受伤员工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单位支付

3、交通费: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单位支付。

4、食宿费: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单位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基金支付。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生活护理费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十几年前的工伤现在还赔偿吗

【法律分析】:不能。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概念: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山东、湖南、安徽、江西等省规定,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即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退休前发生工伤的工伤待遇如何赔偿?

一、 退休 前发生 工伤 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的 工伤待遇 如何赔偿? 退休前发生工伤的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需要负责。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的规定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有哪些赔偿和待遇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 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 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 伤残等级 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一级 伤残 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 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 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 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 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职工在职期间发生工作事故的,用人单位都应当对其负责,按照发放工资并进行 医疗保险 的报销等工作。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医疗救助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各种手段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对劳动者进行合理的救助,劳动者在完成救助后就好回岗位继续工作。

老工伤怎么赔偿

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从所在省市规定。

老工伤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是指1996年10月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之前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的工伤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按国家规定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已经纳入社会统筹。但按各地规定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并非完全能够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法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般而言,生活和护理费、伤残津贴、旧伤复发工伤医疗、残疾器具配置和停工留薪期、供养亲属抚恤金均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予支付,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一些省市规定可以享受,一些省市规定不能享受。

因此,老工伤工伤保险待遇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三条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但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财政局

《关于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

芜人社秘〔2014〕483号

四、待遇支付

(一) 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纳入工伤统筹管理后,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现行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执行。

(二) 符合本意见规定配置辅助器具的老工伤人员不愿意配置辅助器具的,可按年度辅助器具配置标准的60%领取辅助器具配置费。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十级伤残判决赔偿54万多元,伤者对元甲律所的专业能力非常的认可!!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2 12:26

兢兢业业,为了每一个委托人的利益 这就是元甲精神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2-03 22:24

375期和解大讲堂本周六下午两点开始,法医现场讲解伤残,想预约的提前预订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22 17:12

北京朝阳区交通事故伤者委托案和解结案!历经专业谈判,我们助伤者与保险公司成功达成和解,获赔31万元!一份赔偿,一份安心,锦旗是对元甲最大的认可!交通事故理赔难题如何解决?交给我们,为您策划最优解、争取最高赔偿!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0 18:50

法律案例分享 行人醉酒横穿马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会怎样划分责任? 三位客户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三日,委托我所进行代理。我所律师积极看访案发地、查看案件相关证据材料、与承办人沟通等。最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承担主要责任。 温馨提示:法律维权需把握最佳期间。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5-30 12:43

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历史遗留老工伤如何赔偿,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山东、湖南、安徽、江西等省规 ...
102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