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发霉食品处罚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法发霉食品处罚 :食品发霉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食品安全法发霉食品处罚 ,可要求卖方或生产方承担10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食品安全法发霉食品处罚 ,价格不足1000的承担1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食品安全法发霉食品处罚 ,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处罚条例一、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如何处罚
生产过期产品食品安全法发霉食品处罚 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食品安全法发霉食品处罚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食品安全法发霉食品处罚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买到发霉食品怎么赔偿首先要确认发霉食品安全法发霉食品处罚 的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如果已过保质期,商家和厂家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保质期内,可找销售单位或生产单位要求以货值金额的十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食品安全法发霉食品处罚 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食品安全法发霉食品处罚 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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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扩展资料
相当案例:
2012年9月25日,李玲(化名)在南昌某大型连锁超市购买了三包月饼,共花费44.4元。中秋当晚,李玲及家人在食用该月饼时,发现月饼已发霉变质。李玲找超市协商解决该事,双方于2012年10月1日达成赔偿协议。协议注明:“本商场顾客于2012年9月25日晚购买食品叁条(单价14.8元)。该商品在保质期内产生霉变,且顾客已食用。现就此问题支付顾客食品赔偿款466元。”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