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原因耽搁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的时效《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因单位原因耽搁工伤认定 ,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延长的除外;第二种情形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起。对于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一问题,一般认为,既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因而也就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二、申请工伤认定超时限如何维权因单位原因耽搁工伤认定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因单位原因耽搁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你虽然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但因已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因此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若您所受的伤害是因为您所在单位员工的职务行为造成的,那根据上述规定,该责任应当由您所在的单位承担。如果因为单位的原因没能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那该责任亦由单位承担。
工伤鉴定下来了 ,单位隐瞒迟迟不给我 后期耽误上诉期怎么办?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因单位原因耽搁工伤认定 ,不属于职工或者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期限内。
因延报影响赔偿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立即委托律师自行提起工伤认定并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你好,你已经错失因单位原因耽搁工伤认定 了工伤的申报时间,建议立即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
工伤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愿承受的痛,这类伤害对劳动者的身体和今后生活都带来不小的影响。我们除了进行积极的治疗外,还应向相关单位进行相应的索赔工作的办理。那工伤鉴定出来公司拖延该怎么办呢,下面小编就这类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鉴定出来公司拖延该怎么办
1.如单位拒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个人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伤残等级,按伤残等级获得工伤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赔偿依据: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者可拿出相应的证明,到劳动鉴定部门进行相应的申请。来获得相应的工伤鉴定证明,有了合法的工伤证明,劳动者就可以向社保单位和公司申请相应的工伤伤害赔偿。如拒不办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逾期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原因有哪些1、认为不构成工伤;
2、因未办理工伤保险,认为申报工伤认定无意义;
3、不想认定为工伤,不想依法赔付;
4、因员工无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因单位原因耽搁工伤认定 的维权意识,单位顺杆上想不因单位原因耽搁工伤认定 了了之;
5、单位经办人员工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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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在人社局申请办理吗?工伤认定 是在人社局申请办理吗? 1、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 职业病 (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因单位原因耽搁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因单位原因耽搁工伤认定 ,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因单位原因耽搁工伤认定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 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 证据 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 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 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 工伤 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但要注意申请是有时间期限的,因此受伤后应催促公司及时向人社局提交申请,实在不行就由亲属或者自己去办理,时间有限,特殊原因会耽搁时间的也要申请延长时限。人社局会根据情况进行核实和判断,给出最终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