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没有劳动合同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的员工离职后造成公司损失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员工已经离职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赔偿的,如果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分析
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后造成公司损失,员工正常离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赔偿。如果员工直接走人或者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赔偿。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因为员工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员工离职造成公司损失法院怎么判员工离职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需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并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否则就是违法的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需承担因离职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的如下规定作出判决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员工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能证明劳动关系也可以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但是如果需要追究劳动者责任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过失造成单位损失的情况有充分的证据。但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工资补偿的。
法律分析
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后造成公司损失,员工已经离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赔偿的,如果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赔偿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员工已经离职,但是因为以前在职的时候单子出问题造成公司损失要怎么赔偿?如果员工也已经离职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但因为以前在职的时候的单子出了问题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那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我觉得主要还是分一下这个单子的问题,是员工个人主观的原因,还是说一些客观的,或者说是并非员工主观上要求规范的错误,如果说是员工主观的话,可以结合公司损失的大小或者员工主观上犯错的恶劣程度来进行相关的追索,如果不是员工主观原因造成的,那只能公司认了,因为毕竟员工在公司工作,其实也是代表着一种公司行为,并没有办法去完全去追究员工个人的职责,而且员工也已经离职了,相对来讲维权的成本对企业也是比较高的
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如何救济案例 :
林某为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电工兼机修工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2018年办理入职。2020年5月林某未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领取工资后擅自离职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造成公司暂时无法生产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给公司造成员工导致公司损失已离职 了严重损失。面对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应当如何救济。
律师解析 :
1、公司可以主张林某赔偿合理损失。
林某作为公司的技术工人,已经在公司任职两年,与公司之间为合法的劳动关系,享受公司为其提供的劳动报酬和保险等劳动权利。并且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若林某想要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本案中,林某领取了工资后未向公司履行任何手续而擅自离职,根据《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本案中的林某没有提前书面通知,也没有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因此,林某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的损失。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起诉林某要求其赔偿合理的损失。
2、公司不能主张林某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公司不能主张请求林某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只有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约定服务期的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在本案中林某公司并没有为张某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自然也就无法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并不能以林某擅离岗位为由主张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未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