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年假未休在第二年可以申请补休,第三年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超过时间期限的请求补偿的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一般年休假的工资补偿是这样的,没休假的天数按照日工资的200%来支付补偿,正常的工资还是照发。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己不休假的,单位不需要给予补偿,只要按照平时正常发工资即可。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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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未休按照多少补偿未休 年假 的补偿标准:单位应当计算职工应休未休 年休假 的天数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按照职工日 工资 收入的300%来向其支付工资报酬。该报酬包含单位支付给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他 绩效工资 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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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没有休 如何补偿,现在有很多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的公司都是有年假还有产假等等一些假期,国家规定这些假期是带薪的,但是一些人一年当中并没有休过年假,那么年休假没有休 如何补偿呢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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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里年假未休的如何补偿
一、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相关规定:
1、《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安排年假的相关知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第5条分别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1、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4、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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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假没有休息如何补偿
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年假当年可休天数如何计算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计算工作年限的方法
第1种方法:企业或单位给员工劳动备案的时间。
这个方法的`前提是企业或单位有去相关政府部门给员工做劳动备案,这样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我们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进行查询打印出来。
第2种方法:与企业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如果还保留跟企业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这个也是可以做为证明资料的。
第3种方法:我们自己的参保证明。
这个方法是最多人使用,且方便快捷、容易获得。
可以直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系统进行查询打印出来,或者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去街道政务中心或社保局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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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休年假条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二、未休的年休假工资补偿的计算:
前面提到,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根据条例第2条“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的立法思想
这里的日工资收入应按统计局第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口径进行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额等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对实行年薪制的,应以年薪为基数折算出日工资收入。
如果可以领取末休年假补贴,怎么计算应拿多少?未休年休假补贴是指应当休但没有休假所应领取的工资报酬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但并不是不休年休假就可以领取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还应该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第一、必须是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安排休假;
第二、在下一年度安排补休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还是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休假;
第三、全年累计请事假不能超过应休年休假天数。
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可以在下一年申请未休年休假补贴,并且要在单位进行公示。
以机关事业单位为例。未休年休假补贴按照以下计算办法确定:
机关工作人员未休年休假补贴=(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261天*未休假天数*2(正常工资收入已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休年休假补贴=(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261天*未休假天数*2(正常工资收入已发放)。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包括住房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等。
应休年休假天数是按照工龄来确定,其中,工龄在1-10年(不含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工龄在10-20年的(不含20年),年休假为10天;工龄在20年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年休假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可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假设某工作人员可计算未休年休假补贴的工资年收入为60000元,应休未休年假天数为10天,则未休年休假补贴=60000/261*10*2=4598元;假设某工作人员可计算未休年休假补贴的工资年收入为80000元,应休未休年假天数为15天,则未休年休假补贴=80000/261*15*2=9195元。
不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也是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只不过企业执行起来较为困难,能发放年休假补贴的更是少之又少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
年休假没有休,如何补偿非职工本人原因而未休年休假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的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向其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标准为每应休未休一天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按照本人当年平均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平均日工资收入不含根据住房、用车、通讯等制度改革向职工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以及加班费、餐费补助等。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未休年假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一、年假未休的补偿规定有哪些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赋予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了职工带薪休假的权利。《条例》规定未休年假补偿如何计算 ,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按照工作时间年限不同,休假天数也不同。而对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计算带薪年假工资应扣除加班费。
1、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3、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综上所述职工年假是法律规定的,这是每个在职职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带薪假期,并且职工因工作未休还有应该给予补偿。如果是职工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表示不休年假的,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不用支付三倍的年假工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计算带薪年假工资应扣除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