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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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执行收执行费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收费标准刑事附带民事是不收费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不收取诉讼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第二百条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本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作出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收不收诉讼费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不收取诉讼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的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交费吗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上诉交费吗?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 诉讼 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不收取 诉讼费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根据 法规 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但当事人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而就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应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1、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 国家赔偿 。 5、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 公诉 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刑事附带民事执行费收取吗 : 1、成立的前提是 刑事诉讼 已经成立。 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 刑法 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但法律在不同场合表述又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法第77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用的是“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经济损失三词同义,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尽管在其他场合,三者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否包括精神赔偿问题,许多国家都经历了一个由不承认到承认的发展过程。随着人们对 精神损害 认识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精神损害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民事包括刑事法庭在收取 诉讼费用 的时候,是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的,既然国家明确提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收取诉讼费,那受害者只需要准备好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 证据 材料和必要的书面文件即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要比一般的民事诉讼的过程繁琐一些,过程中受害者一定要在专业的法律界人士的帮忙下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