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5
314
占用经济林土地赔偿标准

国家进行土地征收的话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那么对于被征收人是需要做出相应的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标准主要为以下几点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1、对于所征收的林地是属于用材林地的话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那么在进行征收的时候基本上就是根据林地的年平均产值进行赔偿的。大约就是赔偿平均产值的4-5倍的赔偿。2、如果是属于苗圃地或者是经济林地的话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那么就会是按照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4-5倍进行赔偿的。如果是暂时没有收益的林地的话,那么就依照具有收益的经济林地的补偿的标准的50%左右进行计算。3、如果是属于疏林地、薪炭林地以及灌木林地和采伐迹地这些林地的话,那么就会依照用材林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计算。大致补偿标准就是用材林地的补偿标准的20%-70%左右。所以当国家对于林地进行征收的时候,也会做出相应的补偿的,根据林地类型的不同,补偿也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经济林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经济林补偿标准为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有时候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需要征用或者征收土地,此时用地单位要支付被征地单位一笔费用,以补偿被征地单位在该地块上的投资及收益,修路也是属于集体的公共利益,在修路的时候需要征用他人使用的土地,对该土地上的树木进行清理,也是有单独的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 为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征地林木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用材林:同防护林。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4、特殊用途林: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国务院发文规定,必须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国家征地经济林的补偿标准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细节决定成败,我们的全权委托是干实事,不是说说而已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7-22 18:54

国家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国家征地青苗补偿标准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青苗补偿标准土地征收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国家征地青苗补偿标 ...
558热度
浙江杨先生,河北事故,乘坐车辆导致胸部以下瘫痪,第一次咨询指导他如何在交警队争取责任,二次到访杨先生正式委托元甲帮他争取高额赔偿💪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16 17:06

北京西城区交通事故,2个月达成和解,帮助伤者拿到赔偿款29万余元!赔偿金额和办案效率都超过当事人预期,当事人虽然伤情还未痊愈,依然亲自来律所赠送锦旗与表达感谢。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04 11:54

又帮一位伤者获得满意赔偿款,您的认可就是我们的口碑!北京大兴区交通事故,伤者的伤情评上九级伤残,在庭审的激烈交锋中,元甲律师积极争取赔偿比例,虽然伤者承担主要责任,仍获得28万余元赔偿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20 10:55

和解获得满意赔偿案件+1!北京丰台交通事故,造成伤者多处骨折,在庭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帮助伤者拿到29万余元赔偿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7-02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