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注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提问是2012年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此后法律规范进行了修订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为防止误导网友,现对答案进行整理如下:
法医对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标准于2014年1月1日已废止。《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 146-1996)
伤情鉴定标准是根据什么判定的?“世界之大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无奇不有”。有些人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你看不懂,有些事你更想不通。
上午刷新闻的时候看到一则报道说,某公司一女子因为没参加公司K歌活动被公司保安队长打成重伤二级。
具体报道中是这么描述这件事的“团建中女子有事要提前离开,女老板不同意,希望再去KTV,女子不从,被同公司保安队长打至重伤二级”。
听到这样的事情,真的是“震碎”了我的三观。下班时间本来就属于员工的私人空间,别人想干什么事那是人家的自由。更何况这名员工已经参加了公司的团建活动,后来即使要离开也是因为有事,何故让那群人暴力“出手”。
毫无疑问,这样的女老板内心是变tai的。但是这件事有问题的肯定不止女老板一个人,那个保安队长也是助zhou为虐,充当了女老板的打手。还有旁观的同事是否出手制止也暂不可知,如果连个为这名女员工“美言几句”的人都没有,那真是太可悲了。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这名女性员工最终是被打成了重伤二级。重伤二级是一个什么程度?我查了下,百du上对重伤二级的定义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qi官功能”。
而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规定把伤情鉴定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统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qi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由此可见,这名女员工遭受的并不是普通的殴打,可能已经危及生命或导致重要qi官功能受损。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敢于维权、勇于维权,绝不能让施暴者逍遥法外。
我还记得前段时间自己在路上看到的一起暴力事件。一名男性对着一名女性“施暴”,拳打脚踢。大家怎么劝都劝不住,最终还是在众人的合力之下,才把这名男性制服。
当我们把这名女性拉起来的时候,面部已经青一块、紫一块,还有的地方都出血了。细问才得知,那名施暴男是她老公。两人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在路上吵了起来,随后她的老公便打了她。
本来我们是让她报警的,但是那名女性表达感谢后就走了。我估计大概率也不会报警,可能已经习惯了这种“对待”。
不过我觉得,啥事都没有性命重要。不管是谁,只要对自己的生命造成了威胁,那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让对方为自己的不当乃至暴力行为受到严厉惩处。
现在伤情鉴定依据的标准是什么?目前我国通用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的伤情鉴定标准为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
一、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制定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用于鉴定重伤。
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制定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用于鉴定轻伤。
三、公安部制定《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用于鉴定轻微伤。
伤残鉴定标准依据是什么伤残鉴定标准 依据是什么 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我国现在已经有用来评定 人身损害 伤残 登记评定的相关标准 1、我国现有的对于人身损害伤残进行评定的相关标准 在我们现有的司法实践里面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一般比较常用的残疾评定标准主要有下面三个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 (1) 我国现行的《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 工伤 与 职业病 致残等级》,可以用来对于各种员工因为 工伤事故 而造成的残疾进行评定; (2) 我国现行的《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可以用于各 交通事故 里面的当事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残疾进行评定; (3)我国现行的《人体损害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可以用于除了由于交通事故以及工伤事故而造成的残疾进行评定。在当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2、对各个关于人身损害伤标准的强制力进行比较 从各个对于标准的标准的强制力来看,我国现行的《交通标准》级别是属于最高的,它属于是国家强制级别的标准;其次就是《 工伤标准 》,它属于是国家推荐级别的标准;对于一般造成普通人身伤害的,它属于标准级别里面最低的,我国当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于一般的普通级别的伤害案件的处理,一些的省份会适用《工伤标准》里面的法律 法规 ,另外一些的省份会适用《交通标准》里面的法律法规,还有一些的省份会自己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 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上面所说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对于在 意外事故 里面致残的当事人的伤残情况进行定级。在相应的法律法规里面,几级伤残包括了一些什么样的病症,都有十分详细的表述。但是由于我国的各个地区的残疾评定的标准不易,因而相关的伤残等级的评定还需要根据所在地区来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