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工厂关停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的补偿标准如下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
1、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并不是依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法规及其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直接适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政府需要工厂强制关闭 作为第一交税的工厂不给开了 政府方是否会给予补偿?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你能说详细一点吗,没太懂你说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的意思。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我的理解你说的是不是现在政府强制工厂关闭,问是不是政府要给补偿?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认为,如果政府强制关闭的话,肯定给你一个理由,会有有关部门给做出一个强制关闭的决定,如果你对这个关闭决定不服的话,可以提出一个行政诉讼,通过这样一个行政诉讼就知道政府强制做的对不对了。是否补偿,如果属于国家政策性的强制关闭,应该按照文件规定办理,规定有补偿的你可以要求,没有规定的话,你只能按照文件办理了。
政府要求工厂关闭,工厂如何补偿员工?如果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四)其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补偿金
企业政策性关停后,对职工经济补偿有哪些规定和标准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 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等文件的规定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 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 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 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 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政府性厂关门没按政策补偿 ; 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 平均工资3倍的, 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 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分流到社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 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 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工××人, 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 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 经原企业与职工双方协商一致, 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 不足部分由原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以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及年递增5% 的幅度为缴费基数, 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 一次性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 一次性计发的生活费, 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万元。 3.(如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 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名, 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4. 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 占改制后企业职工人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