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法律分析】
一般说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其实往往单位的辞退行为就已经违法了,在这个时候自然需要对被辞退的员工作出相应的赔偿才行。如果被单位无故辞退,首先要收集单位辞退的证据,比如要求单位出具辞退通知等书面材料。如果单位不同意出具的,可以选择报警等方式收集证据,然后按照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无故辞退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只要不是当事人违法,或者在工作中造成损失,严重违纪,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最高十二个月,即使是企业大裁员解体等原因都需要赔偿,此项只限制辞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被企业无故辞退了如何处理如果被单位无故辞退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首先要收集单位辞退的证据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比如要求单位出具辞退通知等书面材料。如果单位不同意出具的,可以选择报警等方式收集证据,然后按照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单位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事由,否则单位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一般说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其实往往单位的辞退行为就已经违法了,在这个时候自然需要对被辞退的员工作出相应的赔偿才行。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公司要辞退员工的,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辞退,无故辞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金进行计算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员工被无故辞退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的处理方式是应当积极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的和用人单位来进行协商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并且列举出法律条文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这样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的一种强制性辞退,可以要求赔偿的前提必须是对方存在着违法辞退,比如毫无理由来进行辞退。公司不给补偿的话,那么劳动者是可以直接向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分析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强制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或者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1、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等;员工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办 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