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对于补偿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水利水电项目一般都是按照实物量予以补偿,个人的补偿补助主要包含为征收(买断)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征用(临时占用)土地补偿费、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房屋装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林地与园地的林木补偿费、零星林(果)木补偿费、鱼塘设施补偿费、农副业设施补偿费、停业损失、搬迁补助费、坟墓补偿费以及贫困移民建房补助、过渡期补助等等,以上内容,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你家里有什么项目就补偿什么项目。
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679号令),“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镇有同类型项目拆迁,征地及安置费参考该项目标准,如果没有,但是又有其他水利水电项目,那就依据同类型项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补偿标准应该参照政府公布的最新标准。地方有综合地价的按照综合地价执行,没有综合地价的按照政府公布的土地亩(年)产值乘一定倍数计算。
临时占地按照亩产值标准,占多久补多久(占一季补一季,占一年补一年),在临时用地复垦以后,还有补偿相应的熟化期补助费,一般为一年的土地亩产值。
青苗补偿一般按照亩产值补偿1年,有些地方按照大春小春补偿。
林地与园地的林木补偿费依据最近的补偿标准执行。
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一般按照实物量,依据地方相关文件的补偿标准计算。
农副业设施一般规模计列合理的停业损失,设备搬迁等相关费用。
搬迁补助费按照搬迁距离计列人员搬迁补助和设备搬迁补助,人员搬迁费用包含搬迁中的交通补助、食宿、医疗、务工、保险等费用;设备搬迁费用包含搬迁途中的运输费和损失费。
坟墓补偿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贫困移民建房补助只针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搬迁户。
过渡期补助为新的住房未达到入住条件下产生的住宿费用。
以上为水利水电项目征地拆迁个人可获得的补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基本涵盖完整(少数民族地方略有不同,例如个人拥有的活佛开光并备案的物件,需其他方式认定补偿标准)。
2022水库移民搬迁赔偿标准征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按照征用土地的省、自治地方、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执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用地相同的补偿标准。被征用土地上零散的树木和幼苗,按照被征用土地所在省、自治地方、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补偿标准。被征用土地上的附属建筑,按照原有规模、标准或者恢复原有功能的原则给予补偿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对补偿费用不足以建造基本住房的贫困移民,给予适当补助。其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应当按照征收耕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未确定供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闲置土地,不得给予补偿。移民迁移到远处的,对移民本人在水库洪水线以上分散的树木、房屋,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应当分别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农村水库搬迁补偿标准如果土地被征收的,根据我国先发规定,必须向权利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按照当地的消费收入标准进行计算。那么农村水库搬迁补偿标准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
一、农村水库搬迁补偿标准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地的赔偿标准由各地政府自行衡量。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咨询当地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水库移民补偿经费管理办法》第二条移民经费是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规定,定向和无偿用于移民的专项经费。
第三条移民经费的使用,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使移民安置与库区建设、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库区和安置区的发展。第四条移民经费的使用,实行分级包干责任制。省级人民政府对经国家批准的淹没实物指标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负责包干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各级有关地方政府,按上一级政府分解的经费包干使用,包干完成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任务。
二、压煤村庄搬迁补偿标准
视情况而定。
(一)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费,考虑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了旧料损失、拆除、搬运、新建人工等费用。执行时可根据地方建材差价、房屋新旧程度确定取补偿标准的上限和下限。房屋按24公分砖墙、檐高2.8米计算,高度增减可适当增减补偿。房屋有现浇部分或装修标准较高的,取补偿标准的上限。拆迁人口搬家补助费,以4口人为准,每户500元,每增加1口增加100元。门楼、厨房、厕所、牲畜家禽圈舍等,可根据造价进行补偿。道路、管线等市政公共设施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二)水井、水渠补偿标准,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量计算。铸铁管井筒可参照砼管井筒增加材料差价进行补偿。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50%补偿。水渠补偿包括了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配件、拉线和电杆等需用的拆迁费。电杆占地补偿按每杆3平方米、拉线2平方米计算,铁塔以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占用耕地按年产值的15倍一次性补偿,占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不予补偿。
(四)坟墓补偿标准补偿包括迁葬工、料费
(五)砖窑补偿标准。砖窑补偿根据窑的容量大小,建窑工程量,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用计算。小型陶瓷窑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三、异地扶贫搬迁补助多少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总之对于农村水库搬迁补偿标准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需要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衡量。
新昌镜岭水库搬迁安置怎么赔偿水库搬迁人头补偿标准2021 库区淹没及工程占地区移民安置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由所在县统一负责实施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除拆迁补偿以外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移民搬迁一次性补助费每人1000元,过渡期生活一次性补助费每人2000元。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从搬迁之日起,将继续扶持20年,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一、房屋拆迁流程:
1、拟征地告知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
2、现场调查和确认;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材料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5、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6、正式征收土地公告;
7、办理补偿登记;
8、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举行听证;
10、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1、、征收、交付土地。
二、办理房屋拆迁准备的材料: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国有土地租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第十八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等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除依法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外,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
镇远县天印水库移民安置房屋征收补偿标准3800元每平方米。根据水库移民补偿标准查询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镇远县天印水库移民安置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3800每平方米。水库移民补偿标准主要规定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该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水库移民补偿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了管好用好大中型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补偿、补助经费(以下简称移民经费)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根据国务院颁布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74号令)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1199]20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移民经费是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规定,定向和无偿用于移民的专项经费。第三条 移民经费的使用,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使移民安置与库区建设、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库区和安置区的发展。第四条 移民经费的使用,实行分级包干责任制。省级人民政府对经国家批准的淹没实物指标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负责包干;各级有关地方政府,按上一级政府分解的经费包干使用,包干完成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任务。第五条 移民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和挤占。城镇迁建不得挤占农村移民经费,市政迁建不得挤占个人移民经费,移民生活安置不得挤占生产安置经费。第六条 水电工程建设单位(指工程建设业主单位,简称建设单位,下同),应按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年度移民经费使用计划,向移民管理机构拨付移民经费,以保证移民安置任务按期完成。第七条 移民经费由各级移民机构负责管理。各有关地方政府,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领导,定期检查监督,保证真正管好用好移民经费。第二章 使用范围第八条 移民经费的使用范围划为十大项关于水库移民补偿 :
一、农村移民补偿费;
二、集镇迁建补偿费;
三、城镇迁建补偿费;
四、专业项目复建补偿费;
五、防护工程费;
六、库底清理费;
七、其他费用(含勘测规划设计费、实施管理费、技术培训费、监理费);
八、预备费;
九、建设期贷款利息;
十、有关税费。第九条 农村移民补偿费划分为移民生活安置经费和移民生产安置经费两大项:
一、移民生活安置经费:包括各类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迁建补偿、移民户零星果木补偿、搬迁损失、搬迁运输和误工补贴等费用,以及新址水、路、电、文教卫等设施建设的补助。
二、移民生产安置经费:包括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补助、小型水利电力设施迁建补偿、农副业加工设施补偿、移民集体企业迁建补偿等。第十条 集镇迁建补偿费和城镇迁建补偿费划分为房屋迁建经费和基础设施迁建经费两大项:
一、房屋迁建经费:包括集镇、城镇各类房屋和地面附着物迁建补偿及与房屋迁建有关搬迁运输、搬迁损失、误工补贴等费用。
二、基础设施迁建经费:包括新址征地、移民安置补偿“三通一平”费用和公用设施建设费用。第十一条 专业项目复建补偿费:包括铁路、公路、码头、渡口、电讯、广播、电力、水文、文物和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专项复建费用。第三章 计划与分配第十二条 省(区、市)级移民管理机构依据审定的移民安置规划、投资概算和进度要求,制定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和分年度分项目经费计划,上报纳入工程总计划和分年度经费计划。第十三条 年度移民经费使用计划由各级移民管理机构依据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和分年度分项目经费计划从下至上逐级编报,最后由省(区、市)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核汇总主送建设单位。第十四条 省(区、市)级移民管理机构对批准的年度移民经费使用计划,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别下达到安置区地、县和有关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按进度拨付经费,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年度终了,应对全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按规定逐级编报统计报表,最终报送国家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第十五条 移民经费的分配,应以审定的淹没实物指标和移民安置规划以及本库区分类型、分等级的补偿标准为依据,逐级分解分配到县、区、乡、村、组、户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第十六条 移民房屋迁建等生活安置经费指标,应逐级分解,最终由县移民管理机构分配到移民户和单位,并以户和单位建立补偿经费卡片。第十七条 移民村民组集体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等生产安置经费指标,应根据上级审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合理分解分配。第十八条 城镇基础设施迁建、专业项目复建、防护工程、库底清理等经费指标,按项目迁建隶属关系,分别由省或地区或县移民管理机构分配到负责迁建的库区县(市)、区、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