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关于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的赔偿范围,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均限定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方面的损失,具体而言法律又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我国《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用的是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经济损失,三词同义,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尽管在其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他场合,三者的内涵并非完全相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他合理费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4、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 申请国家赔偿 。 5、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我们国家现在对于刑事类型的案件所作出的处理是非常的严格的。比如说刑事类型的案件,它涉及到什么的有机毒性的限制以及具体的事实方面的认定,所以检察机关一旦发现有一些问题的话,可以利用自己的职权提出抗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的物质损失。
3、实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
4、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5、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6、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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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刑事诉讼法》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一规定,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限制在物质损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附带民事诉讼物质损失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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