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医疗事故八级需要赔偿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一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的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他后果的。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医疗损害 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的等级及分类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 医疗损害的等级: 一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 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明显 人身损害 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损害的分类: 一级医疗损害: 甲等:死亡。乙等: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医疗损害: ①甲等: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5种情形。 ②乙等: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2种。 ③丙等:??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3种。 ④丁等:??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医学教育|网。 三级医疗损害: ①甲等: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②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③丙等医疗事故:??有轻度功能障碍,??。④丁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医疗事故等级 赔偿标准 : 《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损害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 伤残等级 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 伤残 ,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 六级伤残 ,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 八级伤残 ,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 十级伤残 ,赔偿指数10%。 综上所述, 医疗损害分级 主要分为四级,一级损害最严重,它包括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等情况。二级包括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况。三级是指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等情况,四级最轻。而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损害程度一一对应的。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伤残等级的划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造成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标准。具体划分如下: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医疗事故导致八级伤残 他后果的。 《标准》将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 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