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童建明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浙江淳安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当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待批)。
1980.09——1984.07,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4.07——1986.08,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08——1991.04,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办公厅干部(其间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1986.08——1988.08在北京市顺义县人民检察院锻炼)
1991.04——1995.12,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处级干部、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1.04——1992.03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学习)
1995.12——1997.01,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助理
1997.01——2002.05,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
2002.05——2005.03,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2005.03——2005.04,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
2005.04——2009.09,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办公厅主任(其间:2008.03——2008.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9——2012.1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2.12——2013.01,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
2013.01——,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当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待批)
2013年1月23日,被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任命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童建明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检察长一定要是代理检察长吗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变动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该县人大常委会在决定接受检察长辞职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的同时,立即决定一名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这一人事决定权的操作程序是否合法?业内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检察长辞职,本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只有接受辞职权,并没有最终批准权,因此,在未经上一级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之前就决定代理检察长,程序超前,不合法理。也有人认为,决定代理权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既然已经依法决定接受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了现任检察长的辞职,人大常委会依法立即决定一名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未尝不可。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刘家华撰文认为,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同时决定代理检察长实为现实与法律的碰撞。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于其职能的特殊性,因此在检察长职务产生和变动时,法律作出了比法院院长职务产生和变动更加严格的程序: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同时根据人事任免权内涵和各省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未决定接受辞职前,辞职人不得先行离职。而检察长辞职,本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只有接受辞职权,并没有最终批准权。因此,在未经上一级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之前就决定代理检察长,程序超前,不合法理。因此时检察长在未经上一级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之前依法不能离职,无需人大常委会决定代理检察长,决定代理检察长的时机未到。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我们也知道,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规定主要是保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履行职务,免受不正当干扰。而现实中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辞职绝大多数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人事安排在任期内职务异动而提出的,甚至在同级人大常委会未决定接受辞职前已先行离职而履新职。人大常委会既然已经依法决定接受了现任检察长的辞职,人大常委会依法立即决定一名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是为了保证检察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需要,否则会造成群龙无首的局面,不利于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当然,我们希望一切严格依法办事。针对党组织的人事安排的客观需要,上级党组织在人事安排时只要在时间上有足够的保证,上下两级人大常委会最多在4个月以内就可以依法完成党组织的人事安排,并保证检察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大常委会庄根森撰文认为,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同时决定代理检察长并不违法。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四条第九项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与决定代理检察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能否同时决定代理检察长法律没有规定,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对有关地方组织法的法律询问的答复,对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同时决定代理检察长的做法是认可的。2004年地方组织法第4次修改后,由乔晓阳、张春生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释义及问题解答》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990年10月15日在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990年8月20日:“我区某旗检察院检察长辞职,旗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同时决定一位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在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未批准原检察长辞职以前,检察长的职权由谁行使?”的法律询问,作出答复:“在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原检察长辞职以前,原检察长应继续行使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995年3月6日在对浙江省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14日:“我省淳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因生活作风问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县人大常委会接受其辞职,并任命一位副检察长为代理检察长。依照法律规定,检察长的辞职要报经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该市人大常委会刚开过会,批准辞职要等近两个月的时间。目前,继续由原检察长行使职权有一定困难,在上一级人大未批准原检察长辞职前,可否由代理检察长行使检察长职权?” 的法律询问,作出答复:“在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原检察长辞职之前,如果原检察长不能继续行使职权,可暂时由常委会任命的代理检察长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同时决定的代理检察长还可暂时行使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995年3月6日对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这一答复,不仅肯定了该县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同时决定代理检察长的做法,还同意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代理检察长,在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原检察长辞职之前,如果原检察长不能继续行使职权,可暂时行使检察长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这一答复,以浙江省淳安县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同时决定代理检察长为例,从实践上对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进行了阐释。立法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委会备案。乔晓阳、张春生主编的地方组织法释义与解答精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有关地方组织法的法律询问的这些答复,是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真研究,并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作出的。这些答复,所具有的权威性是不言而喻的。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同时决定代理检察长为何引起争议?问题就出在对“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 的不同理解。有的人认为,只有检察院检察长“缺额”时,人大常委会才能决定代理检察长。所以主张“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后不宜直接决定代理检察长,应待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依法决定代理”。这样的理解是片面的。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规定中的“因故”,不仅仅包含“缺额”这种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986年4月9日在对安徽省人大常委会1986年4月4日:“县检察长离职学习是否应选新的检察长?”的法律询问,作出答复:“经与最高检察院研究,县检察院检察长离职学习期间,可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由一位副检察长为代理检察长,至检察长学习结束时为止。”从这一答复看,在检察院检察长没有“缺额”,只是“离职学习”的这种情况下,人大常委会也可以决定代理检察长。也就是说,“因故”还包含检察院检察长“离职学习”这种情况。所以说,“因故”,不仅仅包含“缺额”这种情况,“因故”也可以包含“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检察长辞职之前”这种情况。综上所述,本级人大常委会在接受检察长辞职后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该检察长辞职之前就同时决定代理检察长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淳安检察院待遇只关注待遇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看来你是新人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有必要先拿“公、检、法”三家比较下好让你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了解:
1、前途
相信刚考录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的公务员更关心的是前途问题而不是待遇问题,所以把前途放在最前面。
公检法的前途差别在于,如果只是想最快做上中层干部,那么检察院最快,法院其次,公安最慢。
如果真想出人头地弄上单位一把手,那么公安最快,法院其次,检察院最低。
理由:检察院中层职位多,人少,相对容易上位。
公安人多,中层职位一般都有实际科级或处级级别,难度较大,竞争非常激烈。
法院持平。
但是公安有一个好处,他们的派出所,大队长都是带级别的,再加上公安权力大,局长好多都是常委,所以在那里混上副局长再去法检当一把手可行性较高。现实中法检一把手也有很多是公安去的。在检察院干副职基本上没有可能去法院或公安做一把手。
所以最快的捷径是在检察院混中层,去公安做副职,然后去法院做一把手。
理论上讲,公检法的前途比税务强,因为单位级别比税务高。
2、待遇
公检法待遇比不上税务,甚至说最强的公安离税务都有很大差距。公检法中待遇最好的一般是公安,其次是法院,最后是检察院。公安本身工资就比检法高一些,加上权力大,所以福利也是最好的,当然也有个别地区不太一样。
检察院待遇最差,所以有时候想想也感觉挺不可思议,检察院进人门槛很高,既要通过公考,又要通过司法考试,反倒不如只需要公考就能进的单位待遇好。
另外,检察院待遇有变数,如果有机率(大概15%左右)能碰上性格和作风强硬的一把手检察长,那么检察院待遇就不会差。毕竟反贪和反渎这两把菜刀是需要好“厨师”才能发挥功力的,如果不用好这两把菜刀就做不出好菜。
3、社会地位
社会地位俗称面子,这点上公检法比税务强是一定的。毕竟手握“大杀器”嘛。在社会地位上,法官地位最高,其次检察官,最后警官。不过在一般老百姓心目中,挺多人认为检察官挺高,以为检察訹已屏蔽,想办法跳过屏蔽将直接禁言]刺熬湍芄?u>法院公安,在检察院干过的人应该对这点深有体会
4、工作关系与制约
检察院最强,其次法院,公安最低。
检察院的各个部门基本上全是在监督制约公安和法院,例如侦监科公诉科制约公安,民行科制约法院,反贪反渎高悬。
不过,这也有变数,如果检察长特别软弱(机率在35%左右)就不要提了,那检察院就什么都管不了。
现有最普遍的情况就是,公安的刑警大队和交警大队每到过年的时候都会去检察院侦监和公诉拜访联络感情。
5、办事能力
办事能力指的比较广泛,但最有代表性的就是一个小科员手里到底有没有实权的问题。在这点上,公检法比税务强的多。公检法小科员一般都有一定的权力。
从科员级的实权角度讲最好的是法官,其次是公安,最后是检察官。
法官手握实权是必须的也是肯定的,公安也不错,例如交警和治安,检察官就一般了。
6、工作量
公安最累,法院其次,检察院养老。
公安刑警队交警队累死人,尤其是刑警队,我在刑警队干过一年,曾经有一个月一天睡眠不足五小时,每天抓-审-笔录-送看守所-被检察院侦监科挑毛病-被检察院公诉科挑毛病,当年我法律知识不行,非法律专业,讲道理讲不过检察院的,所以后来连工作带学习通过司法考试以后,就考了检察院。
法院也累,民庭最累,不仅累还心烦,有些案件当事人根本不讲理,你跟他讲什么都没用,他就认为你受贿了,为个案子劳心劳力累死不偿命不说,搞不好碰上个不讲理的人还要信访你,太冤。
检察院?除了反贪、公诉、政工、办公室这四个科室外,其余科室一率养老院。想弄个公务员身份然后学习考个什么司考证、注会证、研究生、博士生之类的绝对建议上检察院,很多人都说过,检察院出人才,然后流失,这确实是客观存在的。基本上很多地区的检察院厉害的年青人都是通过司考要么考到法院干当官,要么下海干律师,另外检察院用人相对不如法院公平。举例来说,我工作邻近地区某基层检察院,通过司考共6人,研究生共2人,干了五年仅一人提拨成副科长了,另外5人全部打杂,最终5人在服务期满后,有4人考录到法院工作,1人律师。
检察院职位设置?检查院职位高低顺序如下:
检察长、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副主任、反贪局长、政委、副局长、反渎局长、政委、副局长、科长、副科长、检察员。
检察院组织体系包括最高检院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省级检院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地级检院,基层检院和专门检院。
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与各级人民法院相对应而设置的,以便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案。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扩展资料:
人民检察院职能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检察官等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检察院
千岛湖检察院在的位置淳安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千岛湖镇南山大街58号
检察长的级别是怎么样的?检察长的级别是副省长、副部长级别。
检察长,检察机关的领导人,领导检察院的工作。有权列席本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由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他指定检察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资格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
扩展资料淳安县人民检察院领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