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碰瓷是非常恶劣的一种行为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所以天津的杜大娘已经被抓,杜大娘和她的儿子儿媳都会付出代价,因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其实一提到碰瓷这两个字,很多人都气的牙根直痒痒,因为太多的人吃过亏了。有的人选择付出了金钱,然后忍了下来,而在天津的一些商户,要是谁提到杜大娘的名字,脸色马上就会变了。
杜大娘碰瓷10年
当天津的商户知道杜大娘被抓了之后,非常的开心。因为这个杜大娘已经碰瓷十年了,她碰瓷的手段是非常的专业,不仅自己碰瓷,她还带着自己儿子儿媳一起碰瓷,通过这样的方式,养活了一家人。杜大娘被抓的时候,他已经累积碰瓷351起了,70岁的她就这样被捕入狱了。
经过调查,杜大娘住在一个平房区,可是在这个平房区里面却有一个两层的小楼。而这两层的小楼就是杜大娘的家,其实原本这个两层小楼和其他的房子都是一样的,是平房,而这另外一层是杜大娘自己盖的。一提到杜大娘,这里的人都知道他,然后也知道他是一个碰瓷很专业的人。
在周围的商场或者是超市以及饭店,甚至医院,旅店等等,都有杜大娘碰瓷过的经历。有一次,杜大娘报警,说周围施工,然后挖下水道,结果导致这里面的路出现了不平,自己摔倒了。后来相关的人员赶到了之后,了解了一下情况,然后就让杜他妈的家里人带着他去医院先看病。
这件事情杜大娘怎么可能善罢甘休,于是第二天就开始打听,知道了这条路是环卫在施工。后来他在儿媳的陪同之下,就找到了环卫的办公室,然后坐在了椅子上,开始要钱。为了能够要到钱,杜大娘在这个办公室里面待了11个小时。在这11个小时里面,他就在房间里随地大小便。什么人来都劝不走,他后来环卫实在没有办法,就给了他13000块钱,拿到钱之后就离开了。
杜大娘碰瓷的身影无处不在
超市已经非常害怕杜大娘了,这一次也一样,杜大娘来到了超市里,然后找到了前台,拿出了自己的小票和一桶蛋白粉。前台想要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她直接要求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你们经理过来解决。杜大娘声称这个蛋白粉不能在超市里售卖,后来经理出来解释表示,如果国家不允许卖的话,他们肯定会下架的,因为每天都会有监管的人过来查。
面对经理的解释度,大娘不为所动,一直就坐在椅子上,一句话也不说,然后经理看到杜大娘的态度这样坚硬,于是就开始协商,并且经理表示可以帮助杜大娘退货。听到退货,杜大娘并没有同意,直接说到她要求5000块钱的赔偿,如果要是不给赔偿的话,那么她就不走了。后来超市的经理选择了报警,相关人员赶来以后,告知他们自行解决,就这样两方一直僵持。
杜大娘一会说自己有病,然后从包里拿药,然后又说自己头晕,要晕倒了,后来经过多次的协商之后,超市赔了多大娘3000块钱。杜大娘拿到钱之后,还跟超市的人说了一声,谢谢你们。其实通过这两件事情可以看出,杜大娘碰瓷真的是非常的专业,所以他才可以用这样的方式生活了十年,养活了一大家子人。后来他又带着自己的儿子,还有儿媳一起出来碰瓷。
杜大娘终于被捕了
当杜大娘被捕了之后,她自己还在狡辩,说她并不是碰瓷,是在打假。并且还说应该给他发个锦旗才对,当相关人员听到这样的话之后,真的是非常的无语。其实杜大娘可以有恃无恐的碰瓷十年,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她觉得自己年纪很大,并且身上还患有很多的疾病,所以无论是被碰瓷的人,还是一些执法人员,拿她也没有什么办法。
而杜大娘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在这十年的时间里面,她一共有三百多次的报警。而在法律的面前,无论你年纪多大,如果触犯了法律,都会付出应有的代价,所以面临杜大娘的就是法律的严惩。十年的猖狂到此结束了,而周围的商户是非常的开心,因为感觉除去了一个大隐患。
老太摆射击摊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获刑,你怎么看?我觉得我们国家的司法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所以现在我国的司法得不到大家的真心认可,这里面有很大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作为司法机关量刑需要一个科学的依据,需要有一个公平公正的态度,如果没有这样做的话,那么法律的权威性就受到很大的挑战,这点是无用质疑的事情。
我们看到今天的一个新闻,说的是今年51岁的赵春华老人,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他的家住天津市河北区,因为这个老人在街头摆的射击摊位6支玩具枪被鉴定为枪支,这个老人就被判刑三年多,这样的界定实在是叫人感到纳闷,而且也叫人感觉到气愤,因为这样的量刑实在是有些太可笑和太可恨了。
我们先从老人的实际情况来说,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他只是在做一个小小的营生,主观方面根本没有什么持枪械的思维,而且他的摊位就是为了盈利,赚取一些生活费用,如果这样的老人被判三年多的刑罚,那么持枪打猎的人是不是应该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呢?
其次我们可以看看这样的量刑是不是正确,娱乐性的枪械,大家基本都玩过,并没有什么危害性,对社会也不会构成任何的威胁,对人的生命更是谈不上危险,那么这样的一种行为,却被判处三年的多,这样的量刑标准到底是什么依据呢?
大家可以看到在反腐败的过程中,有很大贪污数额巨大,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案件,都是无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起码没有死刑,相对于这类严重的贪污违法行为,我们应该保持坚决的打击态度,因为这样的行为,对我国的政治和经济都是重大的伤害,但是遗憾的是我们没有看到严厉的处罚,反而对于一个年逾花甲的摆摊老人这样的量刑,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了。对此我希望国家和政府,进一步的严格法制法规,提高法律的公正性,这样才可以得到大家的支持,得到公众的理解。
万馨案和万鑫案一样吗 是老太太讹钱的那个么 具体是什么事?两个都是碰瓷,一个是老太太碰瓷,一个是巨额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的资产碰瓷。
详细的新闻上好像有,在这复制一遍。
万馨案的考问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
——一个愿意出两倍价格保护国有资产的企业家是如何诞生的
日前某报爆出一人,姚尔强,他愿掏5个亿来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不成,他举报打官司。
回到2008年,当时金融危机,一个含有国有成分的企业万馨公司因为欠债不还被诉诸法院,后经法院调解,以地抵债给第三方,由第三方还债。
不曾想,后来国家通过各项措施救市,市场变了,这块土地有升值了,于是冒出来4年后的这场官司,自称是这个公司的大股东姚尔强说,这个转让无效,不合法,是国有资产流失,因为他当年曾经想以5个亿的价格来购买此地,没卖,却1.2亿卖给了人家,这是个多么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呀?
于是,近来几乎所有的媒体都报道了,都愤慨了,都正义了。但有谁会把这个问题在脑中打过一下弯吗?
这样来想一下,就知道这幕剧如何来看了。
先当成悬疑片来看——
1、要出5个亿买这块地,粗算一下楼面地价到了1.5万,这个价格在那个时候可以任意拿北京的任何一块地。已超过了当时的房价,高出当时价格近两倍,以高出一倍的价格来买,这样的人会有吗?有这么傻的人吗?或者是你的钱太多了?那是一个什么样巨牛的公司呢?我查了一下,名字很牛,叫环球公司,应该是中国国资委的母公司吧?
2、实名举报人,就是自称是卖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你的公司,你来举报?你过几年后来举报,这又是什么事?
其实个中纠纷,我们无法判断,要等法院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生来判,我们可以看出的一点喜剧效果是接下来的,这部剧的前传。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用滑稽剧的心情来看这部片了。
它的前传是网上炒得很热闹的《艳泰案》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自称原万馨公司第一大股东、环球公司董事长姚尔强。他在海南时曾以金泰公司买了椰岛100万股,买后觉得后悔要退,结果打了几次官司没退回去,于是好不容易找到下家虹艳公司,没想到一卖出去,钱都交了,还没过户,结果椰岛要上市了,于是不愿卖了,再打官司,却判买卖合法,还是不甘心,再上诉,最后说自己签合同的公章是私刻的,没有法律效力……要想看这幕剧的详细情节,大家去看一些“琼州师爷”的新浪博客吧,我这里节省篇幅。
遗憾地是,我们很多的古老的媒体人,没能转过这个弯子,成为一个假道士,跟着喊口号去了。
社会百态,乱象丛生,是考验媒体人智商的时候了,更深刻的考验是大家的价值的底线!
姚尔强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中国“资本碰瓷”第一人
碰瓷挑战新社会价值标准
“碰瓷”最初是古玩业的一句行话,意指个别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
近期,“天津版彭宇案”8月22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热议的 "车主搀扶摔伤老人被判赔案"二审双方各执一词。媒体和旁听市民将法庭围得水泄不通。庭审现场,声称被撞的王秀芝老太情绪激动,一度失声痛哭。王老太之女还说车主曾承认撞人,又答应赔偿。但车主许云鹤则称自己是“好心助人反被讹。
该案在许多方面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惊人相似,首先是“案发瞬间无法还原、双方举证均不充分”。一审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万元后,舆论和网友几乎一边倒地倾向许云鹤,而民间也再次引发有关社会公德的大讨论。
名为“天津许云鹤”的微博,已有近万名粉丝对其关注。8月16日的“助人为乐,反被讹10万,法院乱判葫芦案,何处申冤?”帖子被各大论坛争相转载。二审判决会给该案带来什么进展?
随着“碰瓷”已经成为道德中不能承受之轻。很多潜伏更深的“资本碰瓷”也渐渐浮出水面,伴随的是一连串对资产的侵害和无处可诉。
资产碰瓷无处不在
所谓的“资本碰瓷”需要的手段和资源要比传统的碰瓷高不止一个台阶,属于高知识、高背景之人所能使的法门,而碰瓷所得高时也能数以千万,乃至上亿计。
何谓“资产碰瓷”简单说,就是运用碰瓷手段,利用法律、公权等进行胁迫,最终获取对方资产或“和解金”。这里面的门道可略窥如下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
一般,资产碰瓷需要有计划进行长期准备,在与碰瓷目标达成资产、股权等方面的交易,签订正式的合同,并要求履行合同之前,所要做的事情就是丢章。即在合同签订前,找一家媒体,在不起眼的角落刊登一则公章遗失启事,在未来可以申诉为签章不算数。在签订合同一段时间后,更换法人,然后该法人与碰瓷目标接触,否认合同。同时,原法人玩失踪,规避法律风险。
此时,剩下的就是碰瓷目标受到来自法律、举报、调查、舆论等各个角度的“专业”胁迫。
资产碰瓷胁迫手段堪称极度专业
在记者深入观察资产碰瓷之后,发现其中的门道还是相当专业,甚至玩弄起公权机构、舆论机构和法律机构,不得不惊叹高知分子“资本碰瓷”的专业性。基本上,浮在海面上冰山一角的胁迫手段,我们可见一二:
一、法律胁迫。以合同违规,法律支持为由,要求碰瓷方补偿及交还资产(或股权)。
二、公权胁迫。在法律不支持的情况下,动用关系,利用公权机构倾斜法律天平,进行胁迫。
三、抢夺胁迫。公然抢夺(抢劫)碰瓷目标的公司乃至个人私密物产,尤其是财务、运营、公司高层私人方面的文件、电脑。以“股东间经济纠纷”为由,规避抢夺(抢劫)的法律风险。并以此财物进行胁迫。
四、调查胁迫。用抢夺来的文件,进行审计调查,希望找出其中的违规、违法的证据。如有,则胁迫成功。
五、举报胁迫。不断的长期到纪委、公检、公安等国家一系列部门进行举报,使碰瓷目标陷入长期调查困境,无法开展正常运营和日常生活。
六、舆论胁迫。在诸般无效的情况下,策划舆论,愚弄媒体,打着正义旗号强奸民意,制造不利于碰瓷目标的舆论,最终使碰瓷目标陷入舆论困境。并试图通过社会舆论给法院等国家机关施压倾斜法律天平。
资产碰瓷经典案例“艳泰案”
资产碰瓷收益虽大,但操作的难度和其中的风险一点不比站马路中间等人来撞来的小。所以各种规避风险的方式也在人情、法律、政策的漏洞中游走穿行,有了一套专门的手段。例如“丢公章”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换法人”;“玩失踪”,都是熟能生巧的行活。
网上炒的很热的“艳泰案”中,一个极度不愤的律师(详见琼州师爷博客),将事件始末在自己的博客原原本本的描述了个透,也使得我们对“资产碰瓷”可见一斑。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目前自称原万馨公司第一大股东、环球公司董事长姚尔强。他在海南时曾以金泰公司买了椰岛100万股,买后觉得后悔要退,结果打了几次官司没退回去,于是好不容易找到下家虹艳公司,没想到一卖出去,钱都交了,还没过户,结果椰岛要上市了,于是不愿卖了,再打官司,却判买卖合法,还是不甘心,再上诉,最后说自己签合同的公章是私刻的,没有法律效力……
此时,他的证据就是合同章曾经在一个月前刊登过启事,说是丢了。此外,公司的法人变成了另一个人,姚尔强再也不出面了。
于是一倒手,就是数千万的股权收益倒手。
中间吃到了甜头,自然便“从善如流”,姚尔强从此浸淫此道,开枝散叶。成为一个知之则避之不及,不知则吐出一笔的牛人。
万馨案拭目以待
最近,姚尔强摇身一变,以200万的代价成为了某半国资的企业的名义董事长,在诸般胁迫手段并未起到现实效果的情况下,动用了舆论手段,惹的满城风雨——“万馨侵吞国有资产”。目前记者所知,法庭上,股权抢夺中,其证据呈现一边倒的劣势,且拭目以待,他是否能够借舆论手段,再次倾斜法律天平,赢得1.8亿的巨额原国有资产。
笔者将继续关注法庭庭审证据,将一切以证据进行还原,还原一个朗朗世界。
大学生扶起老太太被索赔7.8万元事件具体是怎样的2008年8月21日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郑州一大学学生李凯强扶起一位老太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老太当时称被撞伤腰,有多位证人称其是碰瓷,但老太称不会讹人。2009年12月28日,二七区法院给李凯强下达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了一份判决书,法院判李凯强赔偿老太7.9万元,并称因不能判定双方责任各负担一半。新闻报道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的判决书内容:2008年8月21日15时14分,原告宋某驾驶自行车自郑州市金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河医立交桥转盘处被被告李凯强驾驶的电动车挂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后,由于没有医疗费用遂回家治疗至今。法院认为,李凯强驾驶电动车与宋某驾驶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调查取证认定,无法查证是由李凯强还是宋某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根据公平原则,法院认为,原告宋某的损失合理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较妥。因此判决李凯强15日内支付宋某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天津一大妈被车门碰倒坐地要赔偿,面对这种无理取闹该如何应对?在路上行驶的时候,经常会看到一些老人为了讹人钱财而倒在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他人的车前碰瓷,天津的一位大妈就不小心被一位车主的车门碰到其竟然就地而倒,向车主索要1.5万元的赔偿。这件事情也成功地登上了社交平台的热搜,很多网友在看到这一则画面的时候,对大妈的行为也表示非常的不满,甚至说大妈是为了碰瓷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但是在经过警方的协调之后确定司机在该起事故中确实存在着责任,但是由于大妈的身体并没有遭到太大的伤害,因此双方协商给予大妈1500元的医药费以及车辆维修费。对此碰瓷事件的屡屡发生,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我们也应该找到一些渠道和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被他人索要天价赔偿。
碰瓷这一行为是需要做出明确定性的,因为碰瓷如果真实存在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敲诈勒索罪予以碰瓷的人刑事处罚,但是碰瓷这一行为却很难进行法律上的判定,因此当我们遇到碰瓷的时候最应该做的就是将事故现场保留,并将真实有效的证据握在自己的手中。因为尽管碰瓷没有法律对其进行抵制,但是碰瓷这一行为这也很容易变成敲诈勒索罪,只要我们将这一罪责的证据交由警方确定,那么我们就不用再害怕对方碰瓷了。
另外在我们碰到对方想要碰瓷的时候还需要及时的报警,不要跟对方进行口头上的争执,也不要触碰对方。在报警的时候也需要拿出手机进行录像,保证自己的做法并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因为一旦我们心情死手软跟他人调和的话,那么吃亏的一定是我们自己,尤其是碰瓷的人拿捏住对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进而让其碰瓷成功。
因此碰瓷的行为虽然我们很难让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但是只要自己没有愧疚且在该起事故中知道自己的责任范围是什么的话,那么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走法律途径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权益,并且不要跟对方发生任何口头或者肢体上的碰撞和争吵。
大学生扶老太赔7.9万后续怎么样了河南郑州19岁大学生李凯强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扶起一位摔倒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的老太太后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被判赔偿7.9万多元,倍感冤枉的李凯强提出上诉。1月14日,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他通过媒体终于寻找到了目击证人,希望讨回清白。
李凯强说,2008年8月21日,他骑电动车行至河医立交桥下边时,突然听到后边有老太太摔倒求救,他连忙停车搀扶,结果老太太顺势抓住他说被他撞伤了。后来,摔倒的老太太将李凯强告上了法庭,2009年12月28日法院判决天津碰瓷老太太被判刑 :事故无法查证是由李凯强还是老太太的过错造成的,根据公平原则,由李凯强承担老太太的“损失合理部分”的50%,判决李凯强支付老太太7.9万余元。
为证清白,李凯强通过媒体寻找事发现场的目击者。令人欣慰的是,有些看到报道的市民,主动与他联系,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并写下了证言。
“我觉得这个男孩可冤,”一位名叫窦克琴的外来打工者曾目击了事发生过程,她说当时就看到那个老太婆在桥墩下面坐,那个男孩都离他两三米远了,她叫男孩过来扶她起来,但等那个男孩去扶她了,她又不站起来了,说那男孩碰着她了。有很多围观的群众都说她“碰瓷儿”。
据了解,李凯强一家三口挤在5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内,父母均在一企业工作,每月工资总共不到2000元,日子很拮据。
“这个事发生以后,完全打乱了我们全家的生活,7.9万元的赔偿,对我们来说简直是个天文数字,我们一想到这事情,就觉得非常苦闷、痛心和无奈。”李凯强母亲说起意外之祸的影响,十分担心孩子,她说原本单纯的孩子,现在却变得少言寡语了。记者昨日在李凯强家中采访时也发现,这位19岁的挺拔帅气的男孩,神情忧郁,沉默寡言。
李凯强说,这件事情总在脑子里打转,干什么都晕晕沉沉的,看人的眼光也跟以前不一样了,有了提防之心。他感叹说,也许这就是从单纯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吧。甚至,为了不再“惹祸”,李凯强再也不骑电动车了,即使坐公交也不敢让座了,他说,做好事也得讲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