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
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我们平时驾车行驶在路上的时候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一不小心就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这时候不小心撞到人就需要进行一定的理赔了,下面为大家分享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
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1
一般情况下,法律不支持赔偿折旧费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有车主向肇事者主张贬值损失,但基本都不会得到支持。而最高院也曾经对此明确做过说明,就是法律不考虑贬值损失。
这是为什么呢?主要有两点原因:
第一,法律不可能算的这么细。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进行了维修,其实也存在用新零件替换旧零件的问题,如果计算了贬值损失,那要不要计算新旧零件之间的差价呢?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法律不可能也没必要计算的这么详细。
第二,贬值损失只是一种理念中的损失。
法律赔偿的是实际损失,而贬值损失往往只存在想象中,并非实际损失。因为车辆的价值就在于其使用性。而发生事故后,只要修复完好,其使用价值就不会降低,对车主来说也无所谓损失。所谓的贬值损失只有在交易时才会产生,如果不交易,直接使用到车辆报废,这辆车的贬值损失就是不存在的。所以法律并不支持车辆的贬值损失。
当然,对于一些极特殊的情况,法律是支持贬值损失的。比如说,待交易的新车,其对于商家来说,其价值就在于交易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如果在试驾时发生交通事故,那必然造成车辆的交易价值降低。对商家而言,这损失就是客观存在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赔偿车辆的贬值损失了。
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2
车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费是不能具体估算的.,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方面的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有效预防车辆追尾、刮擦,还需做到“六不跟”,分别是:
1、不跟“串车”。“串车”即几辆跟得很紧的车,如果在快车道行驶应尽量避免跟“串车”,一旦发生交通 事故会导致多车连环碰撞。
2、不跟空驶的出租车。出租车的行驶规律是最让人琢磨不透的,只要见到路边有乘客就会迅速变道刹车,让后车司机防不胜防,因此,司机朋友在驾驶时尽量不要跟在空驶的出租车后面。
3、不跟故障车。一旦发现前车刹车灯出现故障或者点亮双跳,就尽量避免跟着走。
4、不跟大型货车、公交车。大型车体积巨大,容易遮挡前方驾驶视线,一是出现事故视线受阻来不及反应,二是容易因为看不到交通指示灯或指示牌而造成闯红灯。
5、不跟外地车。外地司机对本地路线路况都不熟悉,行车规律也很难把握,容易违反交通规则,所以还是远离为妙。
6、不跟“新手”车。新手上路一般容易急刹甚至熄火,最好保持距离。
追尾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3
一、交通事故追尾赔偿折旧费吗?
交通事故追尾不赔偿折旧费,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
事故期间车辆的维修费用和合理的代步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折旧费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支持。
车辆折旧费是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它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更新车辆,以维持运输再生产。车辆折旧费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对运输车辆的投入,能有效反映车辆折旧的经济价格的是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
车辆折旧费的调整方法是以车辆的资金回收费用(在社会折现率条件下)替代车辆的财务折旧费。
车辆资金回收费用等于汽车经济价格(扣除购置附加费)乘以年资金回收系数,再除以平均单车年运输周转量。
二、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
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在当代社会现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比较多的一些伤害,还是财产方面的损失,比如说有车辆方面的毁损等等,当然车辆它可能是存在着所有的费用的,在这个费用当中,我们国家的交强险是不予赔付的,也就意味着不在这个赔偿的范围之内,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是获得不了这项赔偿的。
新车被追尾了对方怎么赔偿折旧费新车被追尾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了对方赔偿折旧费如下:新车被追尾贬值赔偿费应当由相关评估鉴定机构进行评估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并作为计算依据。
一般来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赔偿的损失计算的是直接损失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对于车辆贬值费由于取证较难,且证据关联性可能难以证明,对于这一诉求最终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法院支持索求赔偿的情况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二、交通事故折旧费起诉流程
交通事故新车折旧费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发生的乘车人包括哪些人
1、有偿的同乘者。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一方的机动车内的支付交通费的或付出相当于交通费用的乘车人;
2、好意同乘者。又可叫做无偿的好意同乘者。所谓好意同乘者,通常是指无偿搭乘他人车辆,或利用他人车辆装载自己货物的人。这里所说的无偿是泛指各种免费利用他人车辆的情况;
3、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这些人员一般包括:商家根据自己经营活动的需要,为促进自己商品的销售,方便顾客购物,在交通不便的区域免费固定发车所接送的顾客;一些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接送的有关开会人员或办理其他公务的人;
4、乘坐班车的人和执行职务行为中的乘车人等。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追尾我全责,修车中,对方要我赔偿车辆贬值费,我不愿赔,如对方起诉,一般法院判定结果会如何?需要给予相应的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首先应该报交警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进行事故判定,确定事故责任。如果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和车辆贬值费,应该找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赔偿误工费和车辆贬值费,那么可以让对方进行起诉。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该报交警进行事故判定,确定事故责任,按责任划分进行赔偿。若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追尾事故中造成的车辆贬值需要全责方个人赔付吗?需要确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根据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比例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并不是完全就由肇事的一方承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若被撞的车辆的车主对事故发生也有责任的话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那么可以适当地减轻肇事者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会承担肇事车主的这笔贬值费。对于贬值费,肇事车主不能在支付赔偿金后再向保险公司追偿。目前,在保险公司名目繁多的各项保险险种里,并不包括车辆减值损失这项保险的基本原则是补偿,它保证车辆的合理修复和正常的使用,而不是赔偿汽车发生的所有损失。贬值损失应该属于保险公司责任免责部分。车主上法院索要贬值费,可请求法院委托专业价格认证部门对该车的贬值费进行鉴定,要求法院对该车的损失作出认定并赔偿经济损失。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一方是属于全责那么就要赔偿无责方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辆进行贬值的费用,也应该要一并提起。对于受害方如果出现了人身损害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让对方给予自己相应的医疗费用,这样才能保障双方不会起任何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买了新车后,被别人追尾,这种情况该如何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新车被追尾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
因为车祸赔偿一般不包括折旧费。不管是否发生交通事故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车辆只要由消费者购买就会产生折旧费用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所以,车辆折旧费属于车辆本身的损耗,不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
最高法院对此有过规定,要求赔偿车辆折旧费的,一律不予支持。
车被追尾,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损失吗?在现实生活中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相信很多人开车的时候,都有被追尾的经历。那么发生这样的事故,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折旧损失吗?可以的,因为确实因为追尾对方索要车辆贬值费 他的原因而导致我们这两个出现了损失,虽然他有这个义务赔偿我们的折旧。而至于到底赔偿多少,怎么赔?这个就需要双方进一步的协商去解决的,但这个过程可能也比较困难,因为很多人他们都购买了保险,所以都会让我们去找保险公司。然后再保险公司中对于这一条就有着明确规定,他们只会赔付车辆的实际损失,对于其他方面的费用不在他们的范畴之内所以他们也不会受理。这样就会踢皮球样的,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简单了解一下。
首先是,和车主进行协商。因为发生事故的就是我们双方彼此,所以关于到任何需求的问题,自然需要我们双方进行协商解决。这个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和车主进行协商,然后两个人达成一个共识,这样才能将这个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其次,进行司法仲裁。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协商都是没有结果的,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只能选择司法程序来处理这个问题了。我们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求助,然后把我们的诉求告诉他们,他们就会根据他们的相关要求,来为我们处理这些问题。
所以希望大家能够引起重视,只有我们选择正确的方式才能真正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对于那些不正当的方式,他不但无法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还会产生一些其他影响。所以对于我们来说,我们一定要慎重对待这个事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帮助我们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