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机构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类别的标题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一般2号或者小1号宋体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加黑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居中排列)1.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4.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声明内容:3号仿宋体)
地址:××市××路××号(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4号仿宋体)
标题(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小2号黑体,居中排列)
编号××司法鉴定中心[200×]×鉴字第×号
一、基本情况(3号黑体)
委托人:××××(二级标题:4号黑体,段首空2字)
(文内4号仿宋体,两端对齐,段首空2字,行间距一般为1.5倍。日期、数字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1.”等顺序排列。下同)
委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鉴定日期:
鉴定地点:
在场人员:
被鉴定人:
二、检案摘要
三、检验过程
四、分析说明
共页第页
五、鉴定意见
六、落款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
二×年×月×日
说明:
1.本司法鉴定意见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
2.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需要添加附件的,须在鉴定意见后列出详细目录。
3.对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正文的落款后另加附注予以说明。(附注为4号仿宋体)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什么是司法鉴定书?依法分析
司法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的专门性问题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的鉴定文书。出具司法鉴定书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的基本条件是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提供的资料系统完整,送检材料齐全,实验条件(技术方法和设备)完备,能得出鉴定结论。
技巧提示
××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参考样本)
××司鉴中.心[20××]
病鉴字第×号
司法鉴定技术专用章(钢印)
委托单位:××县公安局刑警队
委托日期:20××年×月×日
委托事项:查明邓×死亡原因
鉴定对象:邓×,女,21岁,工人,未婚
送检材料:
鉴定日期:20××年×x月××日××时××分
鉴定地点:尸表检验在案发现场,其余检验鉴定在××司法鉴定中心
在场人员:×××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
一、案情摘要
20××年××时许,邻居发现有烟雾从现场透进自己室内,起床查看时,见邓×室内起火,即呼救,有职工多人来救火,并发现邓××已死于床上,且仍在燃烧中。
二、检验过程
(一)尸表检验记录:
死者邓×,尸体仰卧于被烧单人床上,蚊帐、被褥及衣物等全被烧光。尸体左上肢伸向头部左上方,呈微曲状,右上肢伸向右下方,稍微曲;两下肢呈微曲状;头、胸部及上腹部覆盖有衣、被和书等物的烧焦残片。
尸体身长158厘米,赤脚,出现尸僵。上身粘附有未燃烧完的蓝色外衣及白色衬衣残片;下身粘附有被烧尼龙裤及红黄相间的花布裤衩残片;背部未烧到部位有淡红色尸斑。
头(面)部:头部无损伤,黑色烫发,有发辫,额部头发已烧焦。
面额青紫肿胀,周围有烟熏痕迹;鼻翼及口唇部压迫变形,呈扁平状;两眼闭合,角膜混浊,眼球、睑结合膜下有点状出血;鼻腔有少量血性液体及泡沫溢出,口唇青紫,舌头伸出齿列外侧约0.5厘米。
颈(项)部:颈部有缠绕三周的淡绿色塑料皮铝质电线,其在颈前偏右侧扭结成死结。颈后部(项部)缠绕电线的下方压有发辫。去除勒颈电线后,颈后部(项部)显露出呈苍白色环状勒沟,颈前部勒沟间的夹脊亦呈苍白色,无出血及水泡形成。颈前部有散在表皮剥脱和多处皮下出血,呈条状及点片状,其中比较明显的有4处,大小分别为1.2厘米×0.3厘米、0.8厘米×0.3厘米、0.6厘米×0.6厘米和0.5厘米×0.3厘米。右侧胸锁乳突肌中段有1.5厘米×0.5厘米皮下出血。
躯干部:胸腹部及腰背部皮肤呈黄褐色,有烟熏痕迹,无充血。无烧伤水泡形成。
肢体:上、下肢被烧焦,皮肤和肌肉裂开,左手腕部戴有上海牌手表一块,表带已被烧毁。
会阴部:外阴部被烧焦成炭化状,无法检查处女膜。
(二)尸体解剖记录:
颅腔及器官:脑充血,轻度水肿,未见硬膜外血肿形成。
颈部器官:颈前和右侧深部肌肉与舌骨周围有点状或片状出血,舌骨大角骨折。
胸、腹腔及器官:胸腔无积液,无粘连。心包腔内无积液,无粘连;胸腺已脂肪化;心脏大小正常,心外膜有散在出血点,心肌厚度和颜色正常,内膜光滑;心房、室腔未见扩大,内有未凝固呈暗红色的血液;心瓣膜周径正常,菲薄透明,房间隔和室间隔无缺损;冠状动脉畅通,主动脉内膜光滑;气管及支气管内有白色泡沫,无烟尘及炭末附着,粘膜完整;两肺表面光滑,有多处点状肺膜下出血,切面呈暗红色,各肺叶呈中度水肿。
腹腔无积液,无粘连,各器官位置正常;横膈膜高度在第5肋间;肝、脾、肾均呈瘀血状;胃肠、胰腺、肾上腺、膀胱等均无异常。
子宫及附件正常,宫腔内无胚胎,两侧卵巢无妊娠黄体和月经黄体。
(三)显微镜观察:
颈项部索沟组织:表皮完整,真皮及皮下组织未见充血和出血,无炎性细胞浸润。
颈前部皮肤及皮下组织:表皮缺损,累及棘细胞层,基底层完整,真皮毛细血管充血,周围有中性白细胞浸润。肌肉问质出血,有少许中性白细胞浸润。
其余器官切片所见:略。
阴道分泌物涂片:未检见精细胞。
(四)毒物化学检验:
心血中未检出碳氧血红蛋白,胃内容物未检出毒物。
三、法医病理学诊断
1.……。
2.……。
四、分析说明
1.死者体表大面积被烧伤,四肢和阴部皮肤及浅层肌肉大部分呈炭化状,烧伤和未烧伤相邻部位的皮肤无充血、无烧伤水泡形成,即无烧伤的生活反应现象。口鼻部覆有衣被残片、烟尘等物,但未吸入口鼻和气管内,说明被烧时邓×已无呼吸功能存在。尸体仰卧姿势未呈挣扎状,未有体位变动现象,说明被烧时,邓×已无知觉存在。这些检验所见,具有一般死后焚尸的征象。
2.颈部勒沟呈苍白色,无皮下出血,勒沟间的夹脊亦无出血及水泡形成,无明显的生活反应,系符合死后勒沟征象。
3.颈前有散在的表皮损伤及深层肌肉的出血现象,其性状具有一般扼颈损伤的征象,且位于勒颈电线下方,说明系勒颈前先行扼颈所造成。
4.尸体颜面部青紫肿胀,两眼球及睑结合膜下出血,口鼻腔有血性泡沫样液体流出,呈明显窒息征象,其原因应系扼颈所造成。
5.除颈部扼伤及窒息现象以外,未发现其他致命性损伤,勒颈与焚烧皆系死后形成。
6.外阴部烧焦成炭化状,处女膜形状已无法检查,加之阴道内容物未检见精细胞,故一时难以认定为强奸。
五、鉴定结论
根据上述检验结果和分析说明,死者邓×系被他人扼颈致死,勒颈与焚烧系死后进行。
鉴定人:主任法医师:×××(签名)
主检法医师:×××(签名)
××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章
二×××年×月×日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
司法鉴定报告的文书格式如果对方伪造的借条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你应当申请进行司法文书鉴定。鉴定部门是能够鉴定,并且得出正确结论。
司法鉴定书2007年8月司法部公布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的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应当注明。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文书。”【概念】司法鉴定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挂靠当地受委托医院和注册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内涵】国家授权的法律机构或组织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类别】未定。
打架司法伤残鉴定书是什么样子的,第三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的鉴定事项后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第三十五条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正规的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样子 ,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文书。
第三十七条 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过程或者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
第三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按照规定将司法鉴定文书以及在鉴定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整理立卷,归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