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为三日。
法律规定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如果当事人是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的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交通管理部门会不予受理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证明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当事人在书写复核申请应注意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的证据。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的时候,要注意写上签收的日期,避免复核期限超过。同时,要注意的是,同意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且不能提起诉讼,所以复核时要写清楚理由,有证据的话要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行政复议的时限是多少天?60天。
我们国家规定的一般的行政复议案件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60天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的申请的60日内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必须要做出一个准予或者不准予的一个行政决定,如果不做出决定,那么就是违反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了程序的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的行政复议要几天出结果?交通事故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的行政复议会在三十日内出结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第七十七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认为事故成因确属无法查清,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复核结论;
(二)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行政复议需要多长时间行政复议一般需要60天的时间。复议机关要在该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如果情况比较复杂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不能在60天之内作出复议决定的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则可以申请延长期限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但是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出结果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但是法律规定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交管复议大概需要多少天 ;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