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复议哪个部门负责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去行政复议机关。
交通复议哪个部门负责 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交通复议哪个部门负责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交通复议哪个部门负责 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交通复议哪个部门负责 他职责。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行政复议法》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交通复议哪个部门负责 的派出机关交通复议哪个部门负责 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交通复议哪个部门负责 ,向设立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交通复议哪个部门负责 ;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交通复议哪个部门负责 ,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直接管理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