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地猝死算不算工亡
近年来 “过劳死”现象日益为社会大众所关注农民工工地猝死算不算工亡 ,这既是因为现代人工作生活节奏加快产生的压迫感让很多上班族都有 “身体被掏空”的感受,也是由于人们对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关切所致。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 “过劳死”被认定为工伤,应当包括以下条件农民工工地猝死算不算工亡 :
其一,员工属于因自身健康原因突发疾病而非受到外力伤害;
其二,员工发病的病因、病情、病症在所不论, 但最终发生了死亡的后果;
其三、员工发病的时间、场所应当是在工作时间、 工作岗位上。
也就是说, 员工 “过劳死”的病因也许是多种多样的,但是猝死应当发生在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否则即使员工死亡后果与其工作压力等存在因果关系,也不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本案中,该员工属于在岗工作期间猝死,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依法被认定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农民工工地猝死算不算工亡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农民工工地猝死算不算工亡 :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猝死算不算工伤?看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农民工工地猝死算不算工亡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外出期间或在上下班途中等情况下农民工工地猝死算不算工亡 ,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则可认定为因工死亡或者视同工亡,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取得工亡待遇。
猝死算不算因工死亡?这个就要看是否在这一个工作时间内发生猝死农民工工地猝死算不算工亡 的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农民工工地猝死算不算工亡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外出期间或在上下班途中等情况下,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则可认定为因工死亡或者视同工亡,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取得工亡待遇。
大家都知道农民工工地猝死算不算工亡 我们五险一金里是含有工伤保险的,那如果因为工作强度高致死,算不算工伤。我们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是如何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我们看到有猝死工伤认定两个前提条件:
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是不是工伤要按具体情况判断,即使是因为工作过劳导致的猝死,也不能直接认定是工伤。
大家知道,人的身体健康好坏是日常习惯的积累,如果因工作长期高强度问题导致身体受不住,什么时候发生猝死都是可能的。那么工伤的认定也会扑所迷离。
但实际上,猝死大多是由于心脏问题导致的突然死亡,如心肌梗死、心肌炎,或者是非心脏性的猝死,例如脑出血、肺梗死、急性胰腺炎、支气管哮喘等,所以,猝死属于疾病死亡,不属于意外险的报销范围之内。
既然合同已经写明了,我们的主观认知是什么,都没办法改变。所以意外险是不保猝死的情况的。
如果是在这一个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加班猝死的,公司肯定是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