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法律分析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三、征收林地及其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四、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五、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根据《土地管理法》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如征收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国家修公路占地补偿标准法律分析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1、征用农村耕地、蔬菜地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根据国家规定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的价格政策,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来计算;
2、征用农村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
3、征用农村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
4、征用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外再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农村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修路占地的一律视为土地征收,如果是政府组织进行的修路建设,应当由当地的政府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申请,批复后,再进行征地登记和征地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农村私人修路占地的,那么应当由征地方与被征地方进行私下协商。
法律依据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高速公路占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高速公路占地补偿的标准是: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补偿标准会稍有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修公路占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的安置补偿费
(一)选择货币化安置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的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
(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过20日的不予奖励。
(三)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停发过渡费。
(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证载住房户的人均面积为基数,对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原《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仍按78号令及本意见的有关标准结算。在征地单位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差款的,征地单位可按50%优惠结算该补差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国家修路占地的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6、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江苏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江苏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 养老保险 等 社会保险 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前款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每公顷低于一万八千元的,按一万八千元计算。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二、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 土地所有权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但被征用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导致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可以按不高于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同类土地的标准予以补偿 四、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0号规定: 全省统一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确定土地补偿费标准如下: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24000元、21000元、18000元、16000元。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 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农用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26000元、23000元、17000元、14000元。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 征地补偿 ,原则上执行我省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如国务院规定标准高于我省,执行国务院规定标准。征收采煤塌陷地的补偿标准另行制定。 各市人民政府根据上述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作出相应调整,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同时,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标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调整后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从2011年4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最后,《土地管理法》第51条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53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对于江苏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国家做公路占地和塌陷区双重补助 了具体的规定,为的就是合理的征地,使得被征地的人民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但虽然有了规定,仍是有一部分地方出现强拆的状况,不顾老百姓的要求也是常事。生活中大家遇到此类事件一定要及时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