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
时间:2010年—2012年
案情:从名不见经传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 ,到现在的凉茶第一罐,“王老吉”创造了一个商业奇迹。但是,这奇迹中间却夹杂着两家公司的恩怨。从2010年开始,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间就展开了“王老吉”的商标之争。
结果:北京一中院就鸿道有限公司(加多宝)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作出裁定,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暂时为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案画上了句号。
时间:2012年—2015年
案情:乔丹和中国体育用品公司乔丹体育自2012年以来官司不断,同年10月,飞人乔丹向商评委提出争议申请,认为乔丹体育注册上述商标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指的诚实信用原则;2015年初乔丹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中国乔丹体育公司撤销关于“QIAODAN”、“侨丹”、“乔丹王”在内的多个争议商标。
结果: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起诉中国体育用品公司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耗时三年,迎来终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78起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中的32起做出了终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了迈克尔•乔丹撤销乔丹体育争议商标注册的上诉请求,保持乔丹体育争议商标的注册。
时间:2015年
案情:2004 年,周某买下了一个注册于 1996 年、名为“百伦”的商标,随后又注册了包括“新百伦”在内的一系列联合商标,并在 2008 年拿到“新百伦”商标的批准。而早年曾以“纽巴伦”为名在国内进行宣传的New Balance,因为其 2006 年成立的上海公司名为新百伦,便开始使用“新百伦”作为中文名,于是拥有中文商标的企业向广州中院提起侵权诉讼。
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该院认为,美国New Balance公司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因使用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 他人已注册商标“新百伦”,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须赔偿对方9800万元。
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他人商标的侵权案例北京育达威教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下称育达威公司)系“温莎”商标(核定使用在玩具、书籍等商品上)及“Windsor”商标(核定使用在幼儿园等服务上)在中国境内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 的独家被许可人,经授权创办了多家温莎品牌幼儿园。
育达威公司称,其发现自2015年起,北京温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温莎公司)开办了马鞍山温莎幼儿园,并在招生宣传册、教学图书、园服、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园内墙面装潢等宣传资料和文书上使用“温莎”及“Windsor”字样,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此外,马鞍山温莎幼儿园在其招生和宣传过程中故意攀附原告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 的商誉和品牌知名度,温莎公司擅自将“温莎”登记注册为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育达威公司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怎么判法律分析:1、未经注册商标所用人许可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 ,在同一类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伪造、擅自制造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 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种标识。
3、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5、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
6、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导致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7、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8、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例 ;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