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1、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已经出来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了,还有一个月留受伤就满一年了,但赔偿还没下来有没有事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 赔偿有效期是一年。
一年内申请赔偿, 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一年期限,再要求赔偿,就没有法律依据了,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你可以在一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公司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工伤保险理赔一个月还没下来扩展资料: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工伤赔偿到了一个月还没有到账应该怎么做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多久可以领取伤残待遇,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版规并没权有明确的规定。
2.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直接按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即可,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需要按相关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经审批无误后才能发放。
3.一般来说,各地方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会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如果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的材料齐全,正常情况下,三十天以内劳动部门会处理完毕。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3、工伤理赔申请两个多月了保险公司还没有打款怎么回事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
工伤理赔是需要一定时间和流程的,你得在工伤恢复后进行伤残核定,定残之后才能拿到工伤保险,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4、请问工伤理赔已经结案几天了,为什么没有到账。
一般在一个月左右。
保险法规定了理赔时效性,只要理赔资料齐全,30天内结案赔款。
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项目各自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下达的一个月左右完成赔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辞职后赔付场绩摆啃肢救扮寻堡默。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根据以上保险法规定,如果真的结案了,你马上就可以拿到钱,结案指的是保险公司结案。
5、厂里入的工伤保险是太平洋的一个月了理赔怎么还没下来
可能理赔比较慢,但没关系,只要买了保险且有工伤事实,保险赔偿逃不了。建议你先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工伤鉴定,到时候就可以拿太平洋保险的和社保局的俩份赔偿金。
6、工伤10级伤残,材料已交保险公司,一个月了补偿金还没下来,怎么办?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工伤认定都一个月了怎么还没下来
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8、我的工伤保险赔偿的钱社保局一个月还没给我呢?
工伤保险跟社保局有什么关系,工伤保险是自己或者单位买的商业险,跟社保局没有任何关系的,社保局也不会强制和替别人购买工伤保险的。你应该跟购买工伤保险的保险公司索赔,而不是社保局。
工伤后一直没有赔偿如果你没有工伤认定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就不是工伤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当然没有赔偿了。如果认定了工伤,必须是在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得到赔偿的。
工伤后2年离职还能拿到离职补偿金吗还可以拿吗?工伤后离职能拿到补偿金吗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
工伤后离职,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5级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够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但没有明确规定也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
所以要区别情况而言。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因此,工伤职工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也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
工伤鉴定出来一年多了迟迟得不到赔偿该怎么办?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
1、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醒注意:要是企业没在规定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
2、等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6、向法院进行起诉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多年未得赔偿,辞职了还得赔偿吗?所说的在工作中出现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了相对应的这种工伤行为但是多年以后始终也没有得到配上其实相对来说说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他也是有法律时效的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法律时效是两年以内提起诉讼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就不具备法律作用了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如果这个时候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你要自动提出了辞职相对于来说这种行为更是不具备赔偿的这种主体所以这个时候不能做出提辞职的行为而是做出相对应的这种理赔然后由公司进行辞退这样就可以得到相对应的一些赔偿。aqui te amo。
工伤鉴定快两年了!还没有拿着赔偿金,怎么办,员工因为赔偿金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的问题和单位发生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4、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工伤2年了没有拿到赔偿 ;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