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7条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拒绝协助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并可以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复垦押金是怎么回事,还能要回来吗复垦押金是指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挖损、压占等行为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有可能造成土地破坏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先缴纳的相当于土地复垦费的费用。此收费项目属于保证金性质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与土地复垦费的用途是一致的,是为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了防止建没单位在项目竣工后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而设定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如果建设单位进行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了土地复垦、履行了土地复垦义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此项费用全额返还建设单位;如果建设单位不履行土地复旦义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此项费用充抵土地复垦费,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土地复垦工作。
陕西省实施《土地复垦规定》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规定》的规定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全民所有制企事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资”企业、军办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因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对土地造成破坏的,必须执行《土地复垦规定》和本办法。第三条 下列土地凡能够复垦的,应当采取积极的整治措施,加以恢复利用:
(一)因挖土、挖沙、采石、采矿等对地表直接挖损而破坏的土地;
(二)因地下采掘矿产资源等引起地表塌陷而破坏的土地;
(三)采矿、冶炼、发电等工矿企业排放废弃物的排土场、尾矿场、矸石堆、灰渣场、以及城镇垃圾场等占压的土地;
(四)废弃的水利工程和铁路、公路路基、废弃的宅基地、公益事业用地,乡镇企业停办、迁移后的废弃土地;
(五)工业排放的污染物造成土壤严重污染不能耕种的土地;
(六)因生产建设造成土地严重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的土地;
(七)其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他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破坏的土地。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区域内土地复垦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具体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土地复垦规定》和本办法。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被破坏土地的数量、种类、分布状况,进行调查、登记。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复垦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计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监督执行。
(四)对有复垦任务的建设项目所作复垦设计和复垦计划进行审查并监督执行。
(五)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土地复垦标准,并对复垦后的土地组织检查验收。
(六)确认需要认定的复垦土地权属,做好地籍管理工作。
(七)编报土地复垦资金筹集计划,负责土地复垦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八)表彰土地复垦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不履行复垦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第五条 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
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破坏的土地,可以由破坏土地的原则和个人自行组织复垦,也可以委托被破坏土地一方进行复垦,或者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复垦。
破坏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行复垦的,必须提出辽垦计划方案,报经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复垦,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含二万平方米)的,须在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主持下,签订承包协议。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在乡(镇)人民政府主持下,签订承包协议,明确承包、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土地复垦规定》实施前被破坏的土地。无法确定责任或者责任单位的,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由当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依照“谁发垦,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复垦。并依法确定使用权,颁发土地使用证。第七条 采取群众集资,利用政府建立的农业发展基金、土地复垦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组织复垦国有废弃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筹资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复垦后的土地实行有偿使用。第八条 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单位,除国家铁路、公路建设项目外,在申请批准划拨建设用地时必须按照复垦任务,向县级或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土地复垦保证金的数额,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复垦土地的面积、工程量、复垦标准要求确定,每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过1.5元。土地复垦任务完成后,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复垦保证金本金和利息。
建设单位不履行复垦义务,或复垦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区别情况使用部分或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组织复垦。
土地复垦保证金,应专户储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土地复垦保证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土地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对被其破坏的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国家不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除负责土地复垦外,还应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支付土地损失补偿费。
土地损失补偿费的补偿标准,依照《土地复垦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办理。
破坏土地上的地面附有物,按破坏时的实际价值补偿。
矿山土地复垦保证金确保矿山生态恢复加拿大作为矿业大国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对矿山土地复垦十分重视,有一套较成熟土地复垦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的管理制度。首先在矿山开采前须对生态环境现状进行研究并取样,作为复垦的参照;采矿权申请时,必须提供矿区环境评估报告和矿山闭坑复垦环境恢复方案,恢复计划由政府环境、资源等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论证,举行各种类型的听证会,凡与此有关系或对此感兴趣的公民都可以参加。环评报告与复垦方案通过后,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骆云中等,2009)。
另外,加拿大各省实行保证金制度,以保证复垦方案的顺利实施。各省矿业法规定,矿山经营者从取得第一笔矿产品收益开始,就要从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复垦基金或保证金。保证金交给第三方保管,通常为银行或复垦公司,闭坑后在政府的监督下由复垦公司用该保证金完成复垦。保证金的计算方法与美国露天煤矿复垦保证金计算方法相似,由政府与矿权人商定保证金的数额,并可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另外保证金的筹措还包括企业单位产量收取现金、矿产企业资产抵押、特许银行代表采矿公司支付给政府复垦主管机构的期票或保付支票、经财政委员会核准的债券公司发行的债券、由财政排名很高的法人担保或信用好的企业自我担保等多种渠道(房楠楠等,2009)。
获取采矿租约后的开发工作完全由投资者决定,政府只介入矿山开发后的复垦工作。矿山在开采前要提交复垦报告,由矿业公司与政府达成有关协议并交纳足够的复垦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政府与矿权人商定,并可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矿区由政府收回,矿区复垦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还给矿主。但如果矿山没有完成复垦,政府将不予收回。政府对矿山的监督工作由政府派出的观察员承担,观察员有权命令关闭矿山。
各省的矿业法律要求矿场关闭计划必须获得申报批准,以便矿产开采完结后将土地恢复到以往的适用状态,使环境得到保护。矿场关闭计划责任的财务担保文件(或财务保险或担保)必须与关闭计划同时申报。矿场关闭计划和财务担保文件在采矿生产开始之前就要获得批准。在某些司法辖区,开矿之前就要提供复垦计划及其财务保证。例如安大略省,在未被授予矿业基础权利的探矿权土地上开采、选矿和提炼含有矿产的物质和测量其含矿量就必须持有许可证,在申办许可证的同时以500加元,或每吨1加元的开掘的材料为极化方式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