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通常情况下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发现违法占地建房行为,首先要调查取证,进行核实。对确属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作出限期拆除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的处罚决定,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同时,向被处罚人交待权利,被处罚人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取行政诉讼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也就是说,被处罚人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第三款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建房占用基本农田怎么办农村建房占用基本农田的处理办法如下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
1、一般是可以向国土部门检举举报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
2、可以向村委会反应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村委会有权利回收土地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
3、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占用土地村民;
4、对本地国土局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其不作为。
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既不是在原有基本农田中挑选的一定比例的优质基本农田,也不是永远不能占用的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就是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我们常说的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两字,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态度。
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为耕地保护政策体系的核心之一,承担着保护耕地精华部分的重要职能。通过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完善巩固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使之成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坚实基础。
基本农田违建还有复议和诉讼的必要吗没有。
基本农田违建无法避免强拆。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拆除且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的土地上新建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行政诉讼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