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乘坐公交车时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有时候会遇到司机紧急刹车或者雨天车内湿滑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导致顾客不慎滑倒受伤等事故,尤其是老年人更容易受伤。
而一旦意外受伤后,就涉及维权的问题。乘客在公交车上受伤后如何维权以及采取何种方式维权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因此可以“公交运输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公交公司的违约责任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同时,公交公司存在过错,也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此事故存在违约和侵权的竞合,可以择一行使。但是,如果选择按照侵权之诉,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一般说来,乘客很有可能存在没有攥紧扶手等原因,因此很可能无法获得100%的赔偿,另外选择侵权之诉的举证责任也存在区别。
而如果选择违约之诉,根据《合同法》302条,公交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乘客只需要证明伤害发生在公交上,而且伤害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乘客的伤害不是自身原因造成,也不存在故意、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公交公司均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因此,即使乘客存在一般过失,也不能减轻公交公司的赔偿责任。严格地说,法律并没有明确地规定违约之诉不能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说这只是司法实践的“潜规则”。
一般认为,违约之诉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有以下理由:
(1)精神损害具有不可预见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平原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即将发生的风险和获得的利益都有了一定的预见。一旦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而侵权责任具有惩罚性。如果违约之诉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不但有违公正,同时也扩大了交易风险,违反等价交换原则。
(2)精神损害赔偿具有不可估量性,一般都是法官自由裁量的,如果违约之诉也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则违约和侵权竞合的情形可能更多,这会使法官在法律适用时无所适从。
(3)在违约与侵权竞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侵权之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客运合同、保管合同、婚庆服务合同等,不主张在违约之诉中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公交车急刹车摔伤,该如何进行赔偿?一、医药费客运公司是必须理赔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的。
1、乘客乘坐公交车,乘客与公交公司形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有将乘客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
2、公交车司机急刹车,导致乘客扯断拉环摔倒,造成关节处骨折、韧带损伤,属于合同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公交公司的赔偿范围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需要营养的还应赔偿营养费。如果造成乘客残疾,还应当支付伤残赔偿金;
4、按照合同违约求偿的缺陷就是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的规定,承运人公交车公司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我在公交车上摔着了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啊?治疗后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公交车公司赔偿所有费用。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由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的除外。一般来讲,在没有提示或乘客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公交车因争道抢行、急停急转、敞门行驶造成乘客摔伤或撞伤的,公交司机的行为与乘客的受伤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理应对乘客的摔伤负全部责任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公交车在正常行驶中突然遇到违章行驶车辆或行人造成交通事故,致使乘客受到伤害的,公交公司仍应先行医治乘客或赔付,然后追究肇事方责任。乘客起诉时,可以选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也可以选择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如果选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证据;选择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只要没有证据证明乘客受到的伤害是由于乘客的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承运人就要承担责任。本期的案件由于肇事方没有保护现场,导致交警部门无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因此乘客只能以运输合同纠纷起诉。
公交车上摔倒是谁的责任如果乘客在公交车上摔倒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应该算谁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的责任,这个情况要视具体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的情况来判断。1、如果是因为司机的原因,未尽到安全驾驶以及谨慎等义务的情况下导致乘客摔倒受伤的,或者说因为人太多被挤倒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了而找不到具体的肇事人,那么,司机及公交公司需要承担全部或是部分的责任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2、如果是车辆正常行驶,乘客自身主要原因导致的摔倒,就是乘客自己的责任;3、如果是被挤倒、推倒并且抓到肇事人的情况下,公交公司也不需要承担责任,需要肇事者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一车发生交通事故乘车人起诉车主按什么案由?一般情况下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乘车人就是受伤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了。需要得到赔偿。那这个起诉案由就是民事赔偿。到法院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的民事厅起诉就可以。
乘客在公交车上受伤赔偿起诉状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后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首先要做的就是报警,等交警过来确认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受伤乘客需拿到事故认定书或者类似的事实证明,否则,索赔便无从谈起。
一定要保管好住院的单据等相关的发票和凭证,如果受伤很严重,除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了神经受伤,都应在3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去司法鉴定部门做伤残鉴定。只有做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了伤残鉴定,才能拿到《消保法》所规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和残疾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案件是有起诉有效期的,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话,为出院或者伤残鉴定后一年。而按照《消保法》则为两年。
市民和公交公司之间形成客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市民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
公交车司机系职务行为,因此乘客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侵犯其生命健康权之侵权责任。若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司机和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公交车上摔倒受伤起诉案由 ;若无,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除侵权之外,亦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担未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之合同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