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法律分析:可以。工作地点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如果你不同意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可以获得补偿或赔偿;如果是自己辞职,是无赔偿金的。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补缴保险;4、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支付待通知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工作地点变更员工能获得补偿吗?1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公司若在约定地点区域内搬迁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员工不去,是没 有经济补偿金 的。2,若公司搬迁到约定地点之外,员工不去,是有 经济补偿金 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
工作地点变动,离职公司应该补偿吗有赔偿。公司变更地址导致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困难的时候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话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那么公司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更换工作地点导致辞职是有赔偿的。公司的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部分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用人单位跟员工进行调岗,但是其调岗的职位不合理,员工进行辞职的话是有权要求获得一定的赔偿金,但是如果调岗方案合理的话,那么员工主动进行离职就无法获得相关的劳动赔偿金。针对于调岗是否合理的话,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判断。
拓展资料:如果工作地点和用工单位改变了而员工并不想去之后的员工可以得到赔偿,这个时候自己不要主动辞职,否则就无法得到赔偿,公司要转移工作地点需要得到员工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地点变动,离职公司应该补偿吗工作地点变动离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因用人单位搬迁而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与劳动者不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有争议,当事人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依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地址变更员工可以索赔吗法律分析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平等协商。如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导致我将被迫离职,请问公司应该给什么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并可支付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工作地点变更员工有什么补偿 ;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扩展资料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主要情形有,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