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农民工工伤应当得到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若是造成残疾的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还应当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是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的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农民工工伤赔偿应该怎么处理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是属于工伤范围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用人单位应根据规定支付其工伤赔偿。工地没有给民工缴纳社保的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由工地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工伤认定后是鉴定程序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然后就是赔偿环节。即便是农民工,单位也应该为其买工伤保险。
一、农民工工伤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1、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是属于如下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
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是属于工伤范围,用人单位应根据规定支付其工伤赔偿。工地没有给民工缴纳社保的,由工地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工伤认定后是鉴定程序,然后就是赔偿环节。即便是农民工,单位也应该为其买工伤保险。
2、法律依据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应该怎么样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事故发生后,首先应当对工伤事故进行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未提出工伤证明申请的,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伤情相对稳定,有残疾影响工作能力的,可以向市级工作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工作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的具体过程根据法律的规定根据残疾的水平评价如下)申请工伤补偿机构处理机构用人单位到社保部门中心(县)或个人,城市(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地社保部门中心(县)。办理机构应当按照办理规定,打印《受理回执》一式两份,并由办事员签名确认。材料不完整,需说明材料经办机构可以打印《接收接收回执》一式两份,办公室工作人员将与经办机构签署一份。
农民工工伤如何赔偿?农民工工伤赔偿的程序为:
一、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二线、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三、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职工和单位就可以协商处理了。
四、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五、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六、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七、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农民工轻微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农民工工伤赔偿案件 ,农民工轻微骨折的,因就医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