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1.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我们都知道农田可以分为旱田和水田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两种征地补偿标准不一样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其中旱田征收每亩补偿5.8万元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水田征收每亩补偿9.9万元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菜田征收每亩补偿15.6万元。
2.征收林地补偿标准
征收林地每亩补偿13.8万元。
咨询农村房屋拆迁赔偿奥地方不同补偿不同,以下仅供参考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
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九、建筑、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根据结构年限而定,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补偿费包括人工费、材料损失费、装饰费等,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如下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
(一)房屋拆迁补偿重置价格标准详见附表1。
房屋拆迁
重置价格
房 屋类 别 价格(元/㎡) 主 要 条 件
框架 610 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局 部框 架 550 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 混 460 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 木 310 砖木结构、钢(木)门窗、内外抹灰、木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木 220 木结构、钢(木)门窗、木楼地面、水电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简 易结 构 70 简易砖、木(竹)结构、木门窗、内外抹灰、其他楼地面、水电设施,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备
注 一、由于农村一般无小区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价格不包括小区配套设施费,若确实有则应加上100元/㎡。
二、房屋具体价格按评估确定。
三、房屋成新率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
1.有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房屋,
折旧评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给予折旧,年折旧率1.4%,最大折旧率为50%。
2.1978年之前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重置价格按实际折旧计算,并给予地基安置;1979年之后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按实际折旧率(同1)给予补偿,但不予地基安置。
(二)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详见附表2。
补偿标准
编号 项 目 等 级 规格标准 单 价 备 注
1 地基 一等 已浇砼地梁 35元/平方米 指宅基地
二等 已砌基础和回填 20元/平方米 指宅基地
2 水泥路 地面砼完好 30元/平方米
3 水泥道坦 一等 地面砼完好 15元/平方米
二等 地面砼有裂缝破损达20%以下 12元/平方米
三等 8元/平方米
4 围墙 一等 砖砌 20元/平方米
二等 块石 15元/平方米
三等 乱石 10元/平方米
5 门台 400元/个
6 电话移机 200元/台
7 有线电视迁移 200元/台
8 临时棚 一等 瓦屋面 50元/平方米
二等 铁皮屋面 40元/平方米
三等 油毡屋面 30元/平方米
9 蔬菜、花圃
大棚 一等 钢制 6元/平方米
二等 竹制 2元/平方米
10 猪栏 50元/个
11 牛栏 80元/个
12 厕所 150元/个
13 坟墓 300元/穴
14 粪坑 一等 条石结构 70元/立方米
二等 块石结构 60元/立方米
三等 砖石结构 50元/立方米
15 水井 一等 大 500元/个
二等 中 300元/个
三等 小 200元/个
树木果竹补偿标准
种 类 单 位 生 长 情 况 每株补偿(元) 备 注
树
木 杂 木 株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 1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计算
株 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 2
株 树木中径5—10厘米(含5厘米) 4
株 树木中径10—12厘米(含10厘米) 5
株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2厘米 8
杉 树
柏 树 株 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 15 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300株计算
株 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 20
株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 30
松 树 株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 1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的计算
株 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 3
株 树木中径5—8厘米(含5厘米) 5
株 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 8
株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 15
竹
林 毛 竹 50千克 20
水 竹 50千克 12
果
树 柑树、桔树、枇杷树、梨树、桃树等 株 幼龄期 10 按亩补偿,柑树每亩不超过130株,桔树不超过70株,桃、枇杷、梨树不超过45株
株 始果期 30
株 盛果期 50
株 衰老期 25
杨梅树 株 幼龄期 15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株 始果期 50
株 盛果期 100
株 衰老期 50
板栗树 株 幼龄期 20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株 始果期 75
株 盛果期 150
株 衰老期 50
柿树 柿树补偿标准参照杨梅树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其他树木、果树根据年产值和生长情况,参照本表中相近林木树种予以酌情补偿
十、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均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600元;
(二)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700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搬迁户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四)被拆迁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5元。
(五)拆迁非住宅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费计算公式为:3.5元/月X建筑面积X24个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1)被征地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撤销建制的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等价值的产权房进行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农村拆迁补偿现如今农村一体化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为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了更好的搭建农村发展,国家会相应出台一些政策性文件,促进和鼓励农村改造。如果涉及到农村拆迁,这就会有相应的补偿,不过不同地区会有差异,总之大体的政策是不会变的。
一、2017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1.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2.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3.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应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城镇和集中居住点集中,禁止散点建房,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
对于农村拆迁改造的补偿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不管怎么样,面对拆迁谁都有所不舍,正所谓,有舍才有得,失去的终究会带给你补偿。希望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我所讲述这些内容能够为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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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诉我最新的住房拆迁补贴标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 林木补偿标准种 类单 位生 长 情 况每株补偿(元)备 注 树 木 杂 木株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1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按每亩不超过600株计算株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2株树木中径5—10厘米(含5厘米)4株树木中径10—12厘米(含10厘米)5株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2厘米8 杉 树柏 树株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15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300株计算株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20株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30 松 树株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1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的计算株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3株树木中径5—8厘米(含5厘米)5株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8株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15竹林毛 竹50千克 20 水 竹50千克 12 果 树柑树、桔树、枇杷树、梨树、桃树等株幼龄期10按亩补偿,柑树每亩不超过130株,桔树不超过70株,桃、枇杷、梨树不超过45株株始果期30株盛果期50株衰老期25 杨梅树 株幼龄期15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株始果期50株盛果期100株衰老期50板栗树株幼龄期20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株始果期75株盛果期150株衰老期50柿树柿树补偿标准参照杨梅树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其他树木、果树根据年产值和生长情况,参照本表中相近林木树种予以酌情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
(一)补偿安置原则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安置按照货币安置或拆一补一的调换原则(多间拆迁的合并计算)予以安置。但原则上,建筑占地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不予安置,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货币补偿。具体工作由各乡(镇)按程序,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征地,限期完成。在依法报批宅基地和建房时,乡(镇)政府及县有关部门对其原房屋相同面积部分免收有关规费,超出部分由拆迁户按规定交纳有关规费。
(二)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三)拆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非住宅用房,被拆迁房屋由房屋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后给予补偿。如要迁建,原用地面积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程序实行同面积报批,县发展计划、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应及时给予办理重建手续,被拆迁单位如不需重建的,可只作货币补偿,不另行安排用地。
(四)宅基地安置规划要求,41省道永嘉段三期改建工程房屋拆迁原则上就地安置,如本村确无安置用地,在本乡(镇)范围内统一安排,但需将安置规划报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被拆迁人如不需重建安置房的可作货币安置,不另行安排宅基。货币安置计算:按房屋重置价+地价(按当地土地基准价)。 建筑、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根据结构年限而定,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补偿费包括人工费、材料损失费、装饰费等,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如下:房屋拆迁重置价格</b>房 屋类 别价格(元/㎡)主 要 条 件框架610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局 部框 架550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砖 混460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砖 木310砖木结构、钢(木)门窗、内外抹灰、木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木220木结构、钢(木)门窗、木楼地面、水电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简 易结 构70简易砖、木(竹)结构、木门窗、内外抹灰、其他楼地面、水电设施,每缺一项扣除10元/㎡。备注一、由于农村一般无小区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价格不包括小区配套设施费,若确实有则应加上100元/㎡。二、房屋具体价格按评估确定。三、房屋成新率:1.有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房屋,折旧评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给予折旧,年折旧率1.4%,最大折旧率为50%。2.1978年之前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重置价格按实际折旧计算,并给予地基安置;1979年之后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按实际折旧率(同1)给予补偿,但不予地基安置。</B>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编号项 目等 级规格标准单 价备 注1地基一等已浇砼地梁35元/平方米指宅基地二等已砌基础和回填20元/平方米指宅基地2水泥路地面砼完好30元/平方米3水泥道坦一等地面砼完好15元/平方米二等地面砼有裂缝破损达20%以下12元/平方米三等8元/平方米4围墙一等砖砌20元/平方米二等块石15元/平方米三等乱石10元/平方米5门台400元/个6电话移机200元/台7有线电视迁移200元/台8临时棚一等瓦屋面50元/平方米二等铁皮屋面40元/平方米三等油毡屋面30元/平方米9蔬菜、花圃大棚一等钢制6元/平方米二等竹制2元/平方米10猪栏50元/个11牛栏80元/个12厕所150元/个13坟墓300元/穴14粪坑一等条石结构70元/立方米二等块石结构60元/立方米三等砖石结构50元/立方米15水井一等大500元/个二等中300元/个三等小200元/个
十、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均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600元;
(二)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700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搬迁户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四)被拆迁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5元。
(五)拆迁非住宅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费计算公式为:3.5元/月X建筑面积X24个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房屋拆迁补偿重置价格标准详见附表1。房 屋类 别价格(元/㎡)主 要 条 件框架610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局 部框 架550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砖 混460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砖 木310砖木结构、钢(木)门窗、内外抹灰、木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木220木结构、钢(木)门窗、木楼地面、水电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简 易结 构70简易砖、木(竹)结构、木门窗、内外抹灰、其他楼地面、水电设施,每缺一项扣除10元/㎡。备注一、由于农村一般无小区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价格不包括小区配套设施费,若确实有则应加上100元/㎡。二、房屋具体价格按评估确定。三、房屋成新率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1.有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房屋,折旧评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给予折旧,年折旧率1.4%,最大折旧率为50%。2.1978年之前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重置价格按实际折旧计算,并给予地基安置杨梅树征收补偿标准 ;1979年之后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按实际折旧率(同1)给予补偿,但不予地基安置。(二)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详见附表2。补偿标准编号项 目等 级规格标准单 价备 注1地基一等已浇砼地梁35元/平方米指宅基地 二等已砌基础和回填20元/平方米指宅基地2水泥路 地面砼完好30元/平方米 3水泥道坦一等地面砼完好15元/平方米 二等地面砼有裂缝破损达20%以下12元/平方米 三等 8元/平方米 4围墙一等砖砌20元/平方米 二等块石15元/平方米 三等乱石10元/平方米 5门台 400元/个 6电话移机 200元/台 7有线电视迁移 200元/台 8临时棚一等瓦屋面50元/平方米 二等铁皮屋面40元/平方米 三等油毡屋面30元/平方米 9蔬菜、花圃大棚一等钢制6元/平方米 二等竹制2元/平方米 10猪栏 50元/个 11牛栏 80元/个 12厕所 150元/个 13坟墓 300元/穴 14粪坑一等条石结构70元/立方米 二等块石结构60元/立方米 三等砖石结构50元/立方米 15水井一等大500元/个 二等中300元/个 三等小200元/个 树木果竹补偿标准 种 类单 位生 长 情 况每株补偿(元)备 注树木杂 木株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1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计算株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2株树木中径5—10厘米(含5厘米)4株树木中径10—12厘米(含10厘米)5株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2厘米8杉 树柏 树株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15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300株计算株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20株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30松 树株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1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的计算株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3株树木中径5—8厘米(含5厘米)5株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8株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15竹林毛 竹50千克 20 水 竹50千克 12 果树柑树、桔树、枇杷树、梨树、桃树等株幼龄期10按亩补偿,柑树每亩不超过130株,桔树不超过70株,桃、枇杷、梨树不超过45株株始果期30株盛果期50株衰老期25杨梅树株幼龄期15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株始果期50株盛果期100株衰老期50板栗树株幼龄期20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株始果期75株盛果期150株衰老期50柿树柿树补偿标准参照杨梅树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其他树木、果树根据年产值和生长情况,参照本表中相近林木树种予以酌情补偿十、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均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600元;
(二)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700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搬迁户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四)被拆迁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5元。
(五)拆迁非住宅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费计算公式为:3.5元/月X建筑面积X24个月。 更多房产问题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