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医患纠纷新闻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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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位绰号“啤酒大王”的知名企业家2019医患纠纷新闻,在海南号称“医疗特区”、“最牛医院”的博鳌超级医院,因为一场疑点重重的手术,不幸脑死亡,对李大红来说,相比海南宜人的气候、以及远比公立医院舒适的环境和服务,专家口中的最新版耳蜗,才是让他做出决定,踏上脑死亡之旅的关键所在而为什么超级医院自己不出医生,需要专家从北京南下“飞刀”呢,有些方面,它可能真不见得强过一家年头够久的县医院从北京飞到博鳌超级医院的李大红,踏上了一场脑死亡之旅。
湖北荆门“啤酒大王”李大红去世,医疗纠纷是否有了结果?

暂时还没有结果出来2019医患纠纷新闻 ,都在等待法律2019医患纠纷新闻 的依法处置。

湖北一位绰号“啤酒大王”的知名企业家2019医患纠纷新闻 ,在海南号称“医疗特区”、“最牛医院”的博鳌超级医院,因为一场疑点重重的手术,不幸脑死亡。病人家属正和医院因为赔偿问题争执不休。

这件事乍一看,一边是啤酒大王,一边是超级医院,很像是有钱人和天价民营医院之间的撕逼,纵使患者令人同情,庸医需要讨伐,和2019医患纠纷新闻 你我平头百姓好像关系也不大。

但,还真不是这样。离奇脑死亡事件的背后,是中国医疗体系此前并不为人所知的冰山一角。

在很多人眼里,海南的医疗并不发达,别说和北京上海相比,和老李家附近的武汉比,也是差距不小。所以长期以来,有钱有势的海南人,会想尽办法出岛治病。

显然不太差钱的老李,为什么逆向而行,偏偏要往岛上走?

这背后,就是一场正在悄悄发生的,所谓的医疗创新。

事情原委是这样。2019年,李大红听力下降,经诊断,是右耳里长了一个良性的听神经瘤,他按照正常人的就医逻辑,北上帝都,在大名鼎鼎的某数字编号医院,找到了某全国知名专家。

专家建议他做手术,切除肿瘤,同时植入人工耳蜗以恢复听力,自己主刀,但却不是在本院,而是几千公里之外的海南博鳌超级医院。

为啥要舍近求远?原来,这家2018年刚刚开业,名头大的吓人的营利性医院,位于海南博鳌的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它拥有哪怕协和这种顶级三甲也望尘莫及的一项创新特权,允许使用在国内尚未获批上市的新药品、新器械、新疫苗,包括最新型号的、能够耐受3.0T磁场环境的人工耳蜗。

对李大红来说,相比海南宜人的气候、以及远比公立医院舒适的环境和服务,专家口中的最新版耳蜗,才是让他做出决定,踏上脑死亡之旅的关键所在

而为什么超级医院自己不出医生,需要专家从北京南下“飞刀”呢?

这同样是个创新。

博鳌超级医院是一所平台医院,由18位院士领衔的全国各地专家团队入驻,也就是说,“飞刀”是它的常态。

在现行的医生多点执业规范之下,程序完备的“飞刀”并不违规,而且有助于医疗相对落后地区灵活获得资源,倒也不必老是盯着“飞刀”大夫的口袋,看看钞票是不是多了。

但是,对于现代疑难手术而言,除了远道飞来的主刀大夫之外,作为飞刀平台的这家医院,整体软硬件实力是否过硬?辅助团队、麻醉团队是否给力?并发症处置经验和抢救经验够不够?队伍磨合好不好?

每个环节都有可能成为致命的软肋。

李大红要做两个手术,若是单做耳蜗植入术,倒也相对容易,但听神经肿瘤切除术需要在颅内精细操作,还要尽可能保护肿瘤尚未累及的细小神经,是不折不扣的复杂疑难手术。

对博鳌超级医院这样一家历史稚嫩的新手而言,尽管硬件可以靠砸钱,但复杂疑难手术面临的其他问题,并不容易解决。院士专家名号再响,体制创新噱头再足,可能都无济于事。

有些方面,它可能真不见得强过一家年头够久的县医院

从北京飞到博鳌超级医院的李大红,踏上了一场脑死亡之旅。

他从9月17日上午8点20分起,接受长达5小时的手术,术后陷入眩晕、呕吐、深度昏迷,次日转入综合性医院。

11月10日,他被宣布脑死亡,直到现在,一直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而在手术之后、昏迷之前的短暂清醒时段,李大红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又上当了,受骗了。

在手术和术后抢救的整个过程中,医院是否出现了差错?这还有赖于医疗事故鉴定的专业定论。

但从目前双方陆续公布的病历、病程记录来看,已经暴露出很多问题,值得关注。

第一,病历上69岁的患者被写成“患儿”,病因也变成了“先天性耳聋”。医院解释为笔误,这样的低级错误和“超级医院”肯定不搭,虽然它和脑死亡没有直接关联,但足以让人怀疑,“患儿”加“先天性耳聋”其实就是医院操作耳蜗手术的惯常模板,缺乏李大红这种复杂手术的经验。所以,直接把以前的病历模板复制粘贴了一遍。

问题是,病历模板按儿童耳蜗手术依样画葫芦,也就是个笑话,那手术操作也依样画葫芦,又会如何呢?

第二,主刀大夫签名有造假嫌疑。同样的,影响不直接,但会让人对病历和医院操作的可信程度产生疑虑。

第三,封存病历中没有术前凝血检查单,在北京的检查单已经间隔一个月之久。按常规,就算是拔牙这种小手术,都必须认真检查凝血机制,避免出血无法控制。在超级医院开颅反倒不需要了。

而导致李大红脑死亡的直接原因,恰恰是术后颅内出血。

第四,李大红有高血压病史,在这种情况下开颅手术,按理说,必须高度关注血压。但超级医院的说法是自己不常备降压药,没有事先准备,连ICU也没有。

李大红家属则对超级医院的操作百思不得其解——李大红做完手术,从13点50左右开始头疼头晕打寒战,13点57分血压上升到191/96,但医院到14点50才用上降压药。

这一个小时发生了什么?

第五,15:40,李大红在超级医院医生指示下做了深呼吸,然后迅速发生喷射性呕吐,陷入严重昏迷。

在血压已经很高、且已出现脑血管症状的情况下盲目深呼吸,是有风险的,有可能因为过度排出二氧化碳,引起机体应激调节,缩小血管口径,导致血压急剧上升,甚至导致血管脆弱处破溃出血。

确实,在这个深呼吸之后,李大红再未醒来。

第六,李大红陷入严重昏迷之后,医院安排了第二次手术,手术长达10小时,但其中有足足2个半小时,在等待从三亚赶来的神经外科医生。

而这次手术完全失败了。

人类医学远非十全十美,完美的操作也不见得一定能带来完美结果。但从上面一系列令人缭乱的操作来看,恐怕和超级远这种“飞刀”平台创新模式的先天缺陷,脱离不了干系。

李大红死去的大脑,是所谓创新的牺牲品吗?

脑死亡无可挽回。目前患者亲属和院方争执的焦点,除了诊疗过程的过错和责任认定,主要是赔偿金额问题。

亲属方希望在赔偿金额中,考虑李大红作为一个尚有很强“赚钱”能力的企业家,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院方则坚持认为亲属们在狮子大开口,在官方回应中把亲属争吵中的气话也拿出来作为对方的报价,似乎是想煽动全网对于富人的同仇敌忾。风向一旦煽动起来,就算亲属表示要将赔偿中的大部分拿出来捐赠,也难逃原罪式的挨骂。

平心静气讲,到底赔多少合理?双方自有博弈,媒体吃瓜群众也自有看法,就算看法不同,也不好就此互相贴上“站队”、“收钱”之类的标签。

除了少数明显带节奏的,例如将患者与医院的纠纷争执,说成是红毛药酒式的土老财跨省欺负医生。明眼人打开医院网页点点人头就知道,小地方的“啤酒大王”,在超级医院面前真还不够看。

但,从道理上讲,对这起医疗风波而言,患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去争取赔偿,医院根据自己过错的影响去承担责任,具备相当的合理性。

这并不是因为,有钱人的命就天生值钱。这背后至少有三个道理。

第一,超级医院是一家营利性医院,而且是专做高端市场的盈利性医院。

它和我们常去的公立医院不同,背后是资本,主打有钱人追求高精尖和舒适服务的高端市场,追求高盈利,自然该有承担高风险的觉悟。而且,它的损失并不像公立医院,有财政兜底,它要赔自己赔,不拉纳税人垫背。

有种带节奏的说法,是说如果有钱人出了医疗事故就要求高赔偿,应该让他们去专为有钱人开设的医院好了。

可是带节奏者忘了,超级医院恰恰是这么一家,给有钱人开的医院。

如果让医院都能为自己过错造成的全部损失认真买单,不甩锅不耍滑,别说超级医院了,就算莆田医院估计也能老实不少。

第二,博鳌超级医院主打富裕阶层的出国医疗替代,它开业时的主打推广,就是“50万中国患者不用再出国看病”。

在获得国外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特权、在诊疗条件、环境、服务方面努力与国外接轨的同时,它在收费方面,也和国外接轨的既努力又认真。如若不然,如何吸引院士领衔、各地专家不远千里飞刀而来?

但在医疗事故的赔偿方面,是不是也应该接轨呢?

轨接起来会如何?据统计,美国一半以上的医疗事故赔偿超过100万美元,而其中有很多仅仅导致轻度伤残。一位中国女子在美国剖腹产大出血死亡,调解之后,赔偿金额是520万美元。

当然,这背后有医疗事故保险体系的支撑,也有它的弊端在。但如果对这个环节的接轨视而不见,生意未免也太好做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以此推动盈利性医院医疗事故保险体系的完善,也是个很好的契机,也能保护身处其中的医务人员。

第三,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因为它对我们每个人都有影响,虽然可能穷尽我们一生,都不见得够得上超级医院的客户标准。

这就是,唯有充分覆盖过错和损失的赔偿,才能够充分暴露超级医院这种飞刀平台存在的固有缺陷。

同时防止公立医疗体系,以一种极其低效而无谓的方式被掏空。

回顾一下,李大红脑死亡的全过程,充分暴露了这个实为飞刀平台的超级医院,在面对复杂疑难病症时的孱弱不堪。这里头未必是专家名不副实,更大的问题,是整体团队的涣散、协作经验的缺乏、底蕴和经验的缺失,既处理不了“大”事,也处理不了“急”事。

这里头有些问题,假以时日可能会有些长进。但如果超级医院始终搞不出一只过硬的自有团队,那问题始终无法根本解决。

回想一下,只身飞来的主刀大夫,稚嫩的本地协作医护,再加上争分夺秒的颅脑手术中还要等他两个半小时的神经外科医生,这个组合其实一点都不超级。

但另一面呢,超级医院又在以这种方式,掏空公立医疗体系的顶级医疗资源。尽管院士和专家在他们自己所在的公立医院,有更加成熟的平台和团队,更加稳定的发挥和输出,但他们却不远万里不辞辛苦,哪怕,他们来了,上了手术台,水平可能打折扣,甚至可能砸牌子。

这里面当然有利益,都不是圣人,倒也不用对利益羞羞答答。但,光考虑利益,不考虑风险,不考虑这种资源转移在可能存在的缺陷,就有可能加速医疗资源的错配。

结果就是这样,一边是有钱人以超级价格,换来并品质可能并不太超级的混搭飞刀服务,另一方面,普通人不知不觉承受了公立医疗服务的加速劣化。

你想约的专家变得更难约了,即便约到,也变得更加不耐烦,你排队三五个月,他三五分钟打发你走——这是因为,他急着去超级医院,或是类似的,不愿意老老实实自己做团队的“创新”平台。

如何缓和这种趋势呢?

最直接的思路,就是让飞刀平台为现在已经暴露的风险,按照其影响,充分承担代价,赔钱。唯有如此,他们才会老老实实面对这个问题,这种创新背后存在的资源错配,才有缓和和纠正的可能。

说到底,用掏空公立医疗体系的方式来创新,必须承担代价。

趋势一旦蔓延,空洞变成崩塌,受害的,恐怕不止有钱人的大脑。

因医疗纠纷,男子全家霸占病房6年不走,后来怎样了?

医患纠纷一直以来都是医院和患者双方头疼的问题。一般的医患纠纷,长则一两年,短则几个月也就解决2019医患纠纷新闻 了。北京一家三甲医院因医患纠纷遇到2019医患纠纷新闻 了“病房钉子户”,病人霸占病房长达六年不肯搬走,甚至把病房改造成家,锅碗瓢勺、柴米油全搬到病房,一家人在病房里吃喝拉撒,过春节都不肯搬离。

据报道,2014年,北京男子田某因“恶心、呕吐2个月,行走不稳9天”症状,入住北京一家三甲医院住院治疗,田某的父母陪同护理。田某手术后,以医院处置不当为由,霸住病房,拒不搬走。其父母也同住在病房,以病房为家。

医院多次协商解决均无果,于2019年将田某起诉至北京市西城法院。考虑到田某生活困难,医院主动将126万的医疗费诉讼请求撤回,只求能送走这尊“神”,为其他病人腾床位。法院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也判田某出院腾出病房,遭到田某拒绝。

田某反过来起诉医院医疗损坏,造成自己身体残疾。司法鉴定认为医院的过错和田某损害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判令医院承担20%的责任,赔偿田某48.2万余元。

为了确保田某能离开病房,法院执法人员分为两队,一队负责将48.2万元的钱款安全转给田某,一队负责劝说和配合田某出院。至此,霸住6年病房的医疗纠纷案终于告一段落。

有网友评论说,这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六年来,病人霸占病房,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而北京三甲医院床位长期紧张,还可能是断了别人的生存机会。也有网友评论,医院同意赔偿48.2万元,说明医院方是有过错的,在医疗纠纷中,病人是弱势群体,维权很不容易,否则谁愿意有家不回呢2019医患纠纷新闻 ?再说病人入院时只是“行走不稳”,出院时看图片貌似截肢瘫痪,这个过程发生了什么,谁都不知道。

评论归评论,医疗鉴定是公平的,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只是这桩“钉子医闹案”结了后,是否会影响以后医疗纠纷的处理2019医患纠纷新闻 ?如果一有医患纠纷,就打着维权名号霸住病房,确实会对患者和医院造成很大困扰。但话说回来,假设六年前就走法律途径,田某是否能像现在一样顺利得到赔偿,也不得而知。

近几年来,医患纠纷、医闹纠纷时常见诸报端。去年三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发生严重医闹事故,患者家属郑某持刀架在女医生脖子上,有两位男医生赶来救下女医生,都被郑某划伤。

事后调查发现,郑某带母亲不远千里来北京看病,挂号难、取药难,住院难,步步都不容易。郑某对医生的处置感觉不满,在为母亲办理出院手续时,又感觉受到了医生冷遇,想到自己一片孝心带母进京看病,花光积蓄,母亲的病却还没有起色,被强制出院。不满之下,郑某一时失去理智举刀伤人。

如果让病人选择,没有人会愿意和医院闹纠纷。如果让医生选择,医生也同样都希望自己的病人尽快康复。医患关系本应该是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但由于利益驱使,医院条件限制,以及某些医生工作中细心不够等种种原因,导致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普遍下降,致使医患矛盾突出,医患纠纷频发。

病人生病,从心理上期望得到良好的救治和情感的温暖,但医生面临的是成千上万个病人,不周之处在所难免。如何避免医患矛盾,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医院应该从情感上关怀病人,提高服务质量及医疗水平,病人应该体谅理解医生。相互的理解沟通,是解决医患矛盾的关键。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最好办法是尽快走法律程序,像田某这样长期霸住病房是不可取的。

北京朝阳医院伤医案宣判,医患之间的关系为何总是这么紧张?

北京朝阳医院伤医案判决结果终于出来2019医患纠纷新闻 了,被告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判决结果再次引发社会上的热议,除了对该案件中的陶医生心怀敬佩,内心也不禁开始思考着2019医患纠纷新闻 :为什么现如今医患之间的关系会变得如此紧张2019医患纠纷新闻 ?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源于医患之间的信任问题。医学专业知识往往具有专业性和特殊性的,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来说,大部分是难以理解的。当医生提出某个治疗方案时,患者经常会持有质疑,但又不得不按照医嘱进行治疗,甚至有的患者会擅自做决定,自行加大或者减少药量,后续病情出现了问题,又会归罪于医生。而且大多数患者也宁愿相信其他患者或者偏方所言,也不去医院诊疗。由于公众对医疗工作的高风险和局限性缺乏理解,对于医疗服务的期望值过高,认为自己花了钱就一定要治好,心理上不能接受一些疾病的必然病程。如果患者对医生的治疗方案多些信任,医生与患者能够合理沟通,医患关系的紧张将会得到更好的缓解。

导致医患之间关系紧张的原因还有部分医务人员自身的道德修养欠缺。部分医务人员的不良形象已经影响到医务人员这一整体。少数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诊疗流程设置不合理,甚至有收受红包、私拿回扣等不良风气的蔓延传播,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如果进一步提高整体医务人员的道德修养水平,相信这将会有利于医患之间的信任问题,进一步协调好医患之间的关系。

同时,目前过高的医疗费用也让不少的患者不堪重负,尽管2019医患纠纷新闻 我国正在提升对医疗服务的保障水平,但目前医疗资源还是相对较缺乏,医疗配置较失衡,医疗保障覆盖面也尚未完善。大多数患者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医疗体系在体制机制上也难以提供普遍的合格标准的医疗服务,患者无法对医疗服务满意。

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媒体的不安好心、推波助澜也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紧张程度。不良媒体片面地把医患关系定位为简单的消费关系并进行大肆宣传。医生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只能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医患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买卖关系,医生无法保证医疗服务的无瑕疵。同时,部分不安好心的媒体也片面地指责医院,认为如果病情出现问题就一定是医院和医生的责任,这无疑加重了医患之间的关系紧张。

2019年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解读

5月23日2019医患纠纷新闻 ,省长于伟国签署省政府令,公布《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日前,省综治办、法制办、卫计委、公安厅、司法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福建保监局负责人就《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医患纠纷新闻 :《办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2019医患纠纷新闻 :制定《办法》的目的:一是随着2019医患纠纷新闻 我省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的矛盾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疾病的诊治期望与医学技术的客观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频发的医疗纠纷不仅直接打乱正常的医疗秩序,也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使医患双方都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因此,通过立法,制定有关制度和措施,解决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公正、有效处理医疗纠纷,具有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二是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医患双方都要考虑,不能有所偏废,或者重此轻彼。发生医疗纠纷时,既要保护患者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骨干力量。为方便广大群众就医看病,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就医环境,这就要靠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来保持和维护。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要按照法定程序妥善处理,不能破坏良好的就医环境,妨碍医务人员的正常执业,影响其他患者就医。

四是将“五位一体”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201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构建以“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把纷繁复杂的医疗纠纷纳入依法化解、规范处置的“路径图”,对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起到积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制定本《办法》,对2019医患纠纷新闻 我省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提升和固化,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问:《办法》主要规范哪些内容?

答:《办法》全文六章共六十条,分为总则、预防、处置、医疗责任保险、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对六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明晰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加强医疗纠纷预防;

(三)明确医疗纠纷处置措施;

(四)建立健全协商调解机制;

(五)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六)明确法律责任。

问:《办法》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相关单位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方面的职责规定是什么?

答:维护本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近年来,我省以创建“平安医院”为抓手,积极构建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卫生部门主抓,公安、宣传、司法、民政、工商、保监等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此,《办法》将“五位一体”的长效机制用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同时,《办法》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所在地、患者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相关单位,负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义务。这主要是考虑到发生医疗纠纷时,前往医疗机构参与纠纷处理甚至吵闹、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人员主要是患者的亲属、好友或者同事,这些人大多与患者同属于一个地方或单位。而患者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相关单位对其本乡本土的这些人员比较熟悉,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疏导、解释以及劝返工作,具有先天的优势。实践证明,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相关单位的这些优势,对医疗纠纷的化解工作,起到良好的效果。

问:《办法》对新闻媒体在报道医疗纠纷时有什么规定?

答:新闻媒体报道应当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失实报道。

医疗纠纷发生后,有极个别新闻媒体在报道医疗纠纷事件时,为追求新闻效果,吸引公众注意,未经调查核实,片面地进行宣传报道,不仅没有对医疗纠纷的依法处理起到舆论监督作用,反而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法》第十条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客观、全面、如实报道医疗纠纷,同时在法律责任方面对新闻媒体作失实报道,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作了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衔接性规定,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问:《办法》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方面的职责规定是什么?

答: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是需要卫生计生、司法、公安、财政、民政、价格、信访、保监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办法》第六条至第九条明确了做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

问:《办法》对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预防中有什么规定?

答: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必须从源头抓起,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工作,减少和避免医疗纠纷发生,医疗机构是主体。

《办法》在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中用了较大篇幅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作了具体规定,对医疗纠纷预防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重点强调了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和执业道德的教育培训,以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医疗服务能力、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二是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增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的意识,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三是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的制度,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具体医务人员等不同层级人员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职责,及时化解医疗纠纷防止纠纷激化升级;四是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防止患方因投诉无门、投诉渠道不畅通、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复而滋生不满情绪乃至引发冲突;五是规范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规定和禁止行为,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遵守什么规定?

答:为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办法》在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明确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禁止性的行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行为进行规范。

问:《办法》对患方行为有哪些规定?

答:依法处理和解决医疗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不仅应对医方行为提出要求,也应对患方行为作出规定。为此,《办法》第十九条对患者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行为亦作了规定。对患方的行为进行规范,既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行为要求,也是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对患方的行为要求。

问:《办法》规定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答:《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行协商和解、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问:《办法》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医疗纠纷发生后,为了防止患方投诉无门,可能采取过激的行为,使矛盾激化,不利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协商沟通机制,明确咨询、投诉管理部门,设置接待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接受患方的咨询和投诉。这些规定让患方有陈述自己观点的机会,有利于把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第二十五条还规定了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当采取的具体处置措施。

问:《办法》对尸检的时限如何规定?

答:尸检即尸体解剖,是当前判定死因最科学、最具公信力的途径,有利于消除医患双方关于死因认识的分歧,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者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医疗纠纷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但尸检准确判定死因要有前提条件,就是尸体保存状况良好。因此,《办法》第二十八条对尸检的时限作出了规定,为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在尸检过程中的义务,也赋予医患双方对尸检的监督权,保障尸检公开、透明、公正。

问:《办法》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答:医疗机构是治病救人的重要场所,正常的医疗秩序受法律保护。近年来,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医闹”时有发生,极少数患方人员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疗人员。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办法》第三十条对八类禁止性行为进行了列举,为公安机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提供依据。

问:《办法》对公安机关做好医疗纠纷现场处置工作如何规定?

答:公安机关对于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涉嫌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快速出警、依法果断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对此,《办法》第三十二条作了相关规定。

问:《办法》规定医调委的职责是什么?

答:《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各市、县(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的具体工作,同时在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医调委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应当具体履行的职责。

问:《办法》规定医调委人民调解员任职条件是什么?

答:《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为人公道、品行良好是医调委人民调解员的必备条件,只有道德品行良好在医疗纠纷调解中才能为群众所信赖,只有办事公道、公平、公正,不偏袒医患双方任何一方,才能使调解更具有公信力。同时,鉴于医疗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同,具有一定特殊性和专业性,因此,作为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最好还要具有医学、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才能更好的完成调解工作。

问:《办法》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专家咨询和医疗鉴定如何规定?

答:为保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平、公正,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办法》第四十一条明确了专家咨询和医疗鉴定的相关规定,对于对索赔金额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医疗纠纷应向其专家库中的专家进行咨询,征得专家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对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应当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

问:《办法》为何要将医疗责任保险列为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之一?

答:医疗责任保险是运用保险手段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建立一条第三方的途径和渠道,有利于增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医疗机构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与能力,从而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有利于明确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让医疗事故受害者及时获得合理经济补偿,防止医疗纠纷升级恶化;有利于转移医疗纠纷风险,缓解医疗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处理纠纷压力,构建和谐、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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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28 18:54

民事纠纷对方要索赔不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中...
2024-10-10 19:56
历时两个月和解 十次以上的磋商谈判 终于帮助客户成功和解👍🏻👍🏻👍🏻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09 17:30

一面锦旗,不仅是荣誉,更是伤者及家属对我们专业与口碑的最高赞誉!北京大兴交通事故,伤者评上十级伤残,在庭审中元甲律师对赔偿金额分毫必争,帮助伤者获得赔偿款27万余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11 16:55

资金纠纷 买电动车不发货

律师回复中...
2024-10-09 19:13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非案件需要,法院是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23 13:44

🎊374期和解大讲堂 法律公益讲座来了🎉 1⃣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谈和解你知道吗❓➡和解专家现场教学👍 2⃣你的伤残能否评定❓能否争到更高❓➡法医专家现场评定👍 3⃣你知道你最高能拿多少赔偿吗❓➡律师现场指导👍 🗓本周日下午两点开始🌹 📢免费名额仅剩最后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19 19:47

你好我想咨询信用卡问题和债务纠纷问题

律师回复中...
2024-10-09 09:22
一场交通事故,导致两位至亲去世。当事人希望这一生和律师没有任何交集,却世事难平🙏🙏🙏希望在时间的流逝中,可以稍稍抚平心中的痛🙏🙏🙏🙏🕯🕯🕯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08 11:32

十级伤残判决赔偿54万多元,伤者对元甲律所的专业能力非常的认可!!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2 12:26

交通事故成功和解,快速拿到23万赔偿款!元甲律所专业调解谈判,在伤者承担次要责任情况下,争取到了最高赔偿款!感谢当事人认可,让我们的工作充满意义和价值!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2 12:32

【交通事故纠纷判如所请,获得当事人良好口碑】2022年7月,河北石家庄交通事故,伤者无责,法院判如所请,护理费、误工费等高标准赔偿,获得11.4万元赔偿款!依法维权、扶危济困,您的安心生活,我们来守护!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08 10:01

劳动纠纷老板拖欠工资

律师回复中...
2024-10-03 22:13
再获荣誉锦旗,成功帮助当事人和解拿到满意赔偿款!北京市顺义区,当事人骑电动车被小轿车撞倒受伤,对方全责。当事人希望早日解决赔偿问题,元甲律师和解团队促成双方和解,获得赔偿款23万余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2 12:30

蚂蚁协查中心调证,律师持调查令即可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9-11 11:18

经济纠纷 带利息 欠条与实际到账不符

律师回复中...
2024-10-01 16:21
杨女士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前有过多份工作,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导致误工产生较高的误工费。杨女士委托他所律师在第一次庭审过程中,代理人认可只按5000元/月的标准主张其误工费,后因庭审效果非常不理想,杨女士当即更换律师转为委托我所。我们接到案件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9-05 10:10

十一假期归来,收获了这份沉甸甸的认可!26岁的年轻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评上2个十级伤残、1个九级伤残,庭审中元甲律师全力争取每一项赔偿,帮助伤者获得100万余元赔偿款,大大超出了伤者和家人的预期!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0-11 16:56

2021医患纠纷真实案例15例

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病历资料包括医疗机构保管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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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交通事故,伤者评上十级伤残,庭审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在伤者承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以及司机赔偿近24万元,赔偿金额大大超出伤者的心理预期!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0-08 14:20

合同纠纷 可以帮忙看下合同吗

律师回复中...
2024-09-29 15:31

2019医患纠纷新闻

湖北一位绰号“啤酒大王”的知名企业家2019医患纠纷新闻,在海南号称“医疗特区”、“最牛医院”的博鳌超级医院,因为一场疑点重重的手术,不幸脑死亡,对李大红来说,相比海南宜人的气候、以及远比公立医院舒适的环境和服务,专家口中的最新版耳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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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交通事故成功和解!伤者承担次要责任,在庭审中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伤者拿到12万元赔偿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0-08 16:18

医患纠纷真实案例15例

但是谈判最重要的是底气,所以说弱国无外交提供一些护患纠纷事例2009年8月医患纠纷真实案例15例,荆门59岁医患纠纷真实案例15例的邓爹爹因四肢无力和腹胀到医院检查,被确诊患上医患纠纷真实案例15例了丙肝,医院提取了当年医患纠纷真实案例15例的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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