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将 征地补偿款 界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是不公平的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不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归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理由如下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 一、 土地补偿款 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具有该 集体经济组织 资格的人,不应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 认定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前提条件——该财产须具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 农村土地承包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享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补偿款是对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 二、从保护失地农民角度来说,土地补偿款应作为夫妻 一方个人财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 安置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从立法目的解释来看,土地补偿款的实质是对失地农民今后的一种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不属于对共同财产作出的规定种类。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从一定程度上讲,它是农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补偿款实质是对失地农民这一特定身份人群的一种生活保障,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 综上可知,土地补偿款对于农民来说,是于与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一样,是损失的一方的补偿,理应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处理。
征用地上的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土地征用补偿费 用一般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不同于男女婚后一方接受赠予的财产性质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而是对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具有人身专属性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分析】
婚后拆迁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1、被拆迁房是一方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的婚前财产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2、被拆迁房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双方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添附,那么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份额;3、被拆迁房是双方婚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那么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被征地了.赔偿款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不属于。
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显然获得土地征用补偿款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作为农村土地实际使用人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当然有获得该款项的权利。那么一方在婚前获得承包权证,婚后该土地被征收,所获得补偿款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对此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还未作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通过对土地承包补偿款性质及法律对其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他性质相近财产规定的分析,从理论上确定上述款项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一、土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
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因此土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款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款是对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
二、 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关键在于所涉当事人是否是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取得土地补偿款是对婚前一方承包土地的延续,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的人才可以取得。土地补偿款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补偿,是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土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
三、土地补偿款是对失地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权的一种补偿形式
我国《物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农村土地承包权一般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取得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也就说土地经营权是承包者个人的权利。那么以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代价而取得的土地补偿款当然也具有专属的人身特定性,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延续,而作为非承包经营者的婚姻关系的另一方无权享受到上述待遇。
另外,根据最高法院1999年11月29日印发的《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买断工龄款、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获取的赔偿款,可采用类推解释的方法,根据其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所共同具有的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确定其在财产分割中的法律适用原则。即买断工龄款、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获取的赔偿款,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婚后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分析】:依据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后一方拆迁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定,如果是共同房屋的,拆迁款肯定是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所有的房屋,安置补偿、搬迁费用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婚后征地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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