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持有《残疾军人证》的10级残疾军人的待遇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是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修订版)网页链接第四章优待中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所有的条款(市内公交轻轨免费,军人优先,长途汽车、火车、飞机半价,景点优惠或免费等等)均可以享受的;而对于自从2004年出现(轻微伤)九级、十级残疾军人后,所有的法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实施、2011年被《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替代而失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11日实施)网页链接)均没有工作安置(安排)的。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十级军残给安排工作吗不能由部队安排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但是根据革命军人伤残安置条例规定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伤残军人(包括义务兵)应该由各地.退安办负责妥善安排好伤残军人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的工作
05年政策伤残军人10级有分配工作吗?一个71年入伍、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小战友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2005年国家政策法规、对于因战、因公十级残疾军人(革命伤残军人是2004年10月前旧称)具有政府安排工作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的只有城镇兵源的十级残疾军人。就是农村兵源的残疾军人也是只有八级(原三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以上的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才有“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义务兵十级伤残给安排工作吗 他们的生活。”依据是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至2011年11月失效(2005年的有效法规)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网页链接第十条规定。
《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2005年6月前已经套改为五级、六级、七级和八级残疾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