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
一、工资、薪金所得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事故补偿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所列十一项所得范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
工伤认定费用由谁承担的法律依据在哪里?谢谢工伤认定费用如果是指劳动能力鉴定费,答案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是: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工伤保险条例》,就是以上朋友所说的第十二条的规定。
工伤认定费用如果是指工伤赔偿,那么,单位参保的话,哪些由工伤保险赔偿,哪些由单位赔偿;单位没参保的话全部有单位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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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款打到哪里【法律分析】:一般认为职工发生工伤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的治疗费是由单位垫付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所以一般医疗费打到单位账户上。但是很多情况下都是职工自己付的所以打到单位账户后的医疗费职工要找单位要。如果个人支付医疗费想直接自己账户上的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要找单位写个证明,大意是医疗费是职工承担然后医疗费打到职工某某账户上。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是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之后转入审核申请表上选择账户的,可以是员工也可以是公司账户。需要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因为很多情况下都有单位垫付医疗费的情况所以会给出选择。工伤待遇审核是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机构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应该由谁负责?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的费用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判决后辅助器具费用由哪里负责工伤员工存在伤#残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需要配备辅助器材,那么员工是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在确认之后费用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经过确认是不会进行报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人员判决费用做在哪里 :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